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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行业分析

2024-07-15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9197 次
农药行业分析

农药行业的发展对于农业生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和农民健康问题。本篇博客将从农药的定义、发展历程、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了解农药行业。

什么是农药?

农药,即农业用药,是指用于保护作物免受害虫、病害、杂草、鼠害等的药剂。农药种类繁多,按照用途可分为杀菌剂、除草剂、杀虫剂、杀螨剂、杀鼠剂等。

农药的发展历程

人类对于农业用药的使用可以追溯到古代。最早的农药是一些天然的、有毒的植物,如菊花、雄黄、石蜜等,用于保护农作物。20世纪初,随着化学合成技术的发展,农药的种类和使用量大幅度增加。20世纪60年代,农药的使用达到了高峰,但同时也引发了环境污染和人体健康问题。自此以后,世界各国开始加强对农药的管理和监管。

农药的现状

目前,全球农药市场规模约为400亿美元,其中亚洲地区占据了很大的市场份额。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农药生产国和消费国。但农药行业在扩大农业产能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和人体健康问题。如何平衡农药的使用与环境保护、人体健康已成为各国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课题。

农药的未来发展方向

未来,农药行业需要朝着绿色、低毒、高效、低残留的方向发展。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农药的研发和创新,开发出更加环保、高效的农药产品;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农药使用的管理和监管,减少农药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相关百科知识

杀菌剂:是一种用于防止作物植物感染细菌、真菌、霉菌和病毒等病害的农药,主要成分有氯丙醇醚、苯唑醇、硫酸铜等。(杀菌剂)

除草剂:是一种用于防止杂草生长和蔓延的农药,主要成分有草甘膦、氟烷氧乙酸、苯氧羧酸等。(除草剂)

杀虫剂:是一种用于杀灭害虫和昆虫的农药,主要成分有氯氰菊酯、吡虫啉、苯噻嗪等。(杀虫剂)

杀螨剂:是一种用于防治螨虫的农药,主要成分有噻虫嗪、氯丙醇醚、杀螨醇等。(杀螨剂)

杀鼠剂:是一种用于灭鼠的农药,主要成分有氟乐灵、溴敌隆、毒死蜱等。(杀鼠剂)

参考来源:

1.《农药使用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2.《全球农药市场研究报告》

3.《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药管理的通知》

相关拓展:

2024中国农药行业发展报告(本社著书籍)释义:

《2024中国农药行业发展报告》目录,4一滴发展报告2024阿维菌素发展报告2024百草枯发展报告2024百菌清发展报告63比虫琳发展报占飞v日比螃酣发展报告草甘麟发展报告代森锺铸发展报告毒死牌发展报告多菌灵发展报告t22,4一滴发展报告2024三嗦类农药发展报告2024戊哇醇发展报告2024乙航甲胶磷发展报告.........

问:我国农药行业现状及企业发展良方分析?求解??、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农药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安道麦(000553)、扬农化工()、新安化工()、红太阳(000525)等。

本文核心数据:农药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中国农药登记数量、中国农药产量、中国农药需求量

行业概况

1、定义

按《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药卷》的定义,农药主要是指用来防治危害农林牧业生产的有害生物(害虫、害螨、线虫、病原菌、杂草及鼠类)和调节植物生长的化学药品,但通常也把改善有效成分物理、化学性状的各种助剂包括在内。

广义的讲,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包括预防、控制仓储以及加工场所的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预防、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码头、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所使用的物质及其制剂。

2、产业链剖析

农药主要用来防治危害农作物的害虫、杂草和病菌,实际使用的农药产品是由农药原料药和农药助剂制成的农药制剂,其中农药原药起主要作用,称为有效成分或活性成分。农药除了用于预防、消灭和控制农林牧业的病虫草和其他危害外,还在卫生领域用于杀菌、杀虫等。

农业农药产业链的上游主要为苯、烯烃、醇、酯类等化工原料,通过合成加工成为中游的农药中间体、农药原药。最终生成不同配比的制剂,终端应用于下游的农林牧业及非农等领域。

农药行业上游相关企业主要有长治市霍家工业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中游的参与企业一般都涵盖了农药中间体、原药、制剂等,主要参与者有安道麦、扬农化工、润丰股份等。产业链的下游主要分布在农林牧渔领域。

行业发展历程:我国农药行业进入调整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药行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已跃居全球最大的农药生产国,可生产300余种原药、千余种制剂,化学农药原药产量由1983年的33万吨上升至近年来最高值的约378万吨(折有效成分100%,下同)。中国农药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是行业的快速发展时期。在这段时期内,中国农业发展很快,也带动了农药工业的迅速发展。这一阶段,农药生产企业急剧增加,产能产量提升较快,为满足农业的需求、解决粮食问题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二阶段为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为行业发展的平稳期。这一阶段,由于粮食产量已超过国内需求,国家开始致力于农业的结构调整,国内的农药需求增长速度也有所放慢。

第三阶段为进入21世纪到2024年。国家重新重视农业生产,陆续出台多项农业扶持政策;加之近年来,中国种植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水果、豆类、油菜、观赏植物和青饲料等作物的种植面积与大棚的种植面积不断增加,且一年栽培数熟,对新型农药的需求有所增加。

第四阶段为2024年以后的调整发展阶段,一方面是国家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全面实行去产指昌慧能,清退淘汰农药行业的落后产能;另一方面受到国家环保政策趋严的影响,整个行业进入调整阶段。

行业政策背景:国家对农药行业的政策与监管趋严

近年来,随着农药新政的陆续出台,国家加强了对农药从登记、生产到经营、使用等一系列过程的监督管理力度,在多项文件中提出要提高绿色防治技术,提高农药利用效率。虽然国家对农业保持着重视和扶持态度,并且逐年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但对农药行业的监管加大限制了农药行业的快速增长,同时“农药零增长”政策,在需求端逐步减少农药需求量。整体来看,为国家对农药行业的政策与监管趋严,一定程度提高了企业生产成本。

行业发展现状

1、农药登记门槛有所提高登记数量出现下滑

发展绿色、可持续的植物保护产业是各国农药管理部门追求的共同目标。农药登记是各农药企业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迅饥是农药企业取得发展的基础和获得核心竞争力的最有效方式。据统计,2024年新增农药登记848个,相比于2024年,同比增长267.1%。农药登记是农药产品进入市场的重要通行证,因而中国农药登记数量及结构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法规政策的变化、市场的需求和外部市场环唯答境的趋势和现状。2024年国内新增农药中大田用药795项,卫生用药53项。

2024年新增农药登记中,除草剂登记数量为298个,占比35.14%;杀菌剂登记数量为203个,占比23.94%;杀虫剂登记数量为179个,占比21.11%;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数量为59个,占比6.96%;卫生杀虫剂登记数量为53个,占比6.25%;其他农药类别如杀螨剂、杀鼠剂等登记数量为56个,占比6.6%。

2、**端:产能产量收缩结构优化

2024年以来,随着**侧结构性改革和企业转型升级,我国农药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企业兼并重组进程加快,从国家统计局数据来看,2024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数693家,同比减少26家。

农药原药对研发能力、生产技术、生产工艺、环保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较高,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一般不能直接施用,其核心技术为农药有效成分化合物合成技术。2024-2024年,受到宏观经济、政策法规以及行业周期波动的影响,我国化学农药原药(折有效成分100%)产量出现下滑。近几年中国农药产量出现大幅下降是中国农药行业追求高质量发展的结果,也是全球需求下降自然调节的需要。

随着农业农村部“到2024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政策的实施,特别是高毒有机磷农药品种(其中绝大部分为杀虫剂)被逐步淘汰,农药总产量稳步下降。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农药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化学农药原药(折100%)产量为214.8万吨,同比减少1.06%。

3、需求端:销量和使用商品量持续负增长

由于我国持续的去农药产能措施,以及环保压力的深入,2024年以来我国农药原药销量逐年下降,2024年中国农药原药销量为204.04万吨,同比增长7.82%,但仍处于较低水平。
2024年以来,农药原药市场整体仍呈现先降后升走势,受全球经济波动、新冠疫情和供需动态关系不匹配等影响,大部分原药价格呈下降趋势,但去年四季度以来,受化工周期波动等影响,大部分原药价格呈反弹上涨趋势。结合2024-2024年年复合增长率为-1.09%来看,预计2024年原药销量为202万吨。

行业竞争格局

1、区域竞争:江苏省农药产量最多

从各省市产量情况看,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24年农药产量前3名的省份依次是江苏省、山东省和四川省,农药产量分别为58.2万吨、28.5万吨和27.6万吨,产量均超25万吨,占总产量的53.2%;其次分别为浙江省、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和河南省,产量均在8万吨以上。

2、企业竞争:投资额较大,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

我国农药生产企业呈现多而分散、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特点,特别是众多小企业在生产过程的物耗和能耗较大,未能形成规模经济优势,造成环境污染监控存在一定的难度。由于农药原药投资额较大,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国内农药企业前20名多数为农药原药企业。农药制剂企业投资门槛相对较低,导致我国农药制剂市场集中度分散。

将农药企业按2024年度**额进行梯队划分,安道麦处于第一梯队;扬农化工、润丰化工、立华生物、嘉和生物等处于第二梯队,立本作物、利尔化学、兴发化工等企业处于第三梯队。

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农药行业将保持稳定发展,发展增速会趋于平缓

从**端来看,近年来农药行业环保、安全生产标准大幅提高,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农药行业**格局大幅改善,我国农药产量接连出现明显下滑,农药供应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集中,行业落后、中小产能退出明显。未来我国农药供应大幅增加的可能性不大,前瞻预计未来五年中国农药产量将持续下滑,这是中国农药行业**侧结构性改革和追求高质量发展的结果。

从需求端来看,受益于我国农药行业经营结构的不断改善和行业集中度的不断上升,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农药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稳步增加,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农药行业发展仍将面临相对较好的市场环境。在良好的市场环境的作用下,农药行业将保持稳定发展,但是发展增速会趋于平缓。在2024-2026年间,若以5%作为我国农药行业**收入年均增长率的上限,以1%作为我国农药行业**收入年均增长率的下限,以3%作为我国农药行业**收入年均增长率的理想速度。那么,到2026年,我国农药行业最高**收入约为105亿美元,最低**收入约为83亿美元,理想**收入约为93亿美元。

2、农药市场**格局将继续改善

农药行业作为精细化工行业中的细分行业,受生产工艺等因素影响,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三废”排放。在我国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农药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节能降耗、减排增效,已成为保证农药企业及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发展方向。

未来几年,我国农药市场**格局将继续改善。随着我国中小农药企业在环保高压下逐步退出市场,大量农药企业受制于环保压力将无法发挥正常生产能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明显改善,大宗常规产品产能过剩程度有望显着下降,这都将成为驱动行业景气度提升的主要因素。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农药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问:我国农药行业的成就有哪些?

首先我们要明白的是因为我国农药行业的发展,从而使得中国成为了世界上第一农药生产的大国,农药工给行业的市场狙击的撇,为农业增产,农民的增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室外农药行业从小到无从无到有,一直以来都秉承着相映的艰苦奋斗的精神,为我国提供了较为完整的农用化学药品工业体系在制剂加工,科研创新的方面已经形成了非常好的体系。

而且随着我国科学家不断的努力,国科学家从曾经的年产50万吨的农药,以高毒农药为主,到现在已经逐渐的转变成为了能够生产五百多种原材料,几十种机型,笑旁并且对环境非常友好的农药成为了主流,根据网络上相关的资料显示,仅仅在2024年的时候,农药的生产就达到了294.1万吨,农药行业的收入达到了三千多亿元,我国的农业行业之所以能够达到这么大的发展,其实完全是离不开农药的,这就从很大程度上直接解决了吃饭的问题。

我们能够明显的发现,农药行业对于我国的影响还是非常巨大的,也正是因为农药行业的发展,才能够推动我国的农作物的增长,才能够使得我国这么多人能够吃的起饭。

问:现在农药行业的趋势如何

我也是农药行业的现在感觉一点光景都看不到啊尤其是今年这种情况

问:农药行业分析怎么写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救灾物资,对防治农业有害生物,保障农业丰收,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粮食安全,以及控制卫生、工业等相关领域的有害生物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我国农药的生产能力和产量已经处于世界前列,不仅能够满足国内农业和相关领域的需求,而且成为全球重要的农药生产和出口国。在农药工业快速发展中,存在重复建设严重、产能过剩、行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经营秩序混乱等问题,影响了农药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加快农药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增强农药对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的保障能力,引导农药工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章政策目标
第一条确保农业生产和环境生态安全。通过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高农药对粮食等作物生产的保障能力,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环境生态安全,促进农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控制总量。全面权衡国内外需求、经济效益与社会、资源、环境等关系,坚持适时、适度、有序发展的原则,遏制追求局部利益、忽视资源消耗、造成环境污染的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行为,严格控制农药生产总规模,将农药工业的发展模式由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高。
第三条优化布局。促使各地区农药工业合理定位、协调发展。大力推动产业集聚,加快农药企业向专业园区或化工**区集中,降低生产分散度,减少点源污染。到2024年,力争进入化工集中区的农药原药企业达到全国农药原药企业总数的50%以上,2024年达到80%以上。
第四条加速组织结构调整。大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产业分工与协作,推动以原药企业为龙头,建立完善的产业链合作关系。促使农药工业朝着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特色化的方向转变。到2024年,农药企业数量减少30%,国内排名前20位的农药企业集团的**额达到全国总**额的50%以上,2024年达到70%以上。
第五条加快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的提升。严格生产准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新技术和自动化在行业中的应用水平。到2024年制剂加工、包装全部实现自动化控制;大宗原药产品的生产70%实现生产自动化控制和装备大型化,2024年达到90%以上。
第六条提高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夯实创新基础,完善现有农药创新体制和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导向,推动农药创新由国家主导向企业或产学研相结合转变。到2024年,国内排名前十位的农药企业建立较完善的创新体系和与之配套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创新研发费用达到企业**收入的3%,2024年达到6%以上。
第七条降低农药对社会和环境的风险。严格农药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强化工艺创新和污染物治理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加快高安全、低风险产品和应用技术的研发,逐步限制、淘汰高毒、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农药产品和工艺技术;建立和完善农药废弃物处置体系,减轻农药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到2024年,污染物处理技术满足环境保护需要,“三废”排放量减少30%,副产物资源化利用率提高30%,农药废弃物处置率达到30%。到2024年,“三废”排放量减少50%,副产物资源化利用率提高50%,农药废弃物处置率达到50%。
第八条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提高监管效率。推进诚信建设,提高行业自律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实施名牌战略,着力培养主导品牌,提高其市场份额。到2024年,在农药市场中拥有驰名商标的农药产品的**额达到全国农药总**额的30%以上,2024年达到50%以上。
第九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宏观调控与中介组织协调的协同作用。理顺和完善农药市场调控、法规管理和中介协调体系,创造公平竞争、充分协调和管理高效的市场环境。
第二章产业布局
第十条综合考虑地域、资源、环境和交通运输等因素调整农药产业布局。通过生产准入管理,确保所有农药生产企业的生产场地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并远离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环境敏感地区。
第十一条新建或搬迁的原药生产企业要符合国家用地政策并进入工业集中区,新建或搬迁的制剂生产企业在兼顾市场和交通便捷的同时,鼓励进入工业集中区。
第十二条对不符合农药产业布局要求的现有农药企业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增品种和扩大生产能力,推动其逐步调整、搬迁或转产。
第十三条严格控制产能过剩地区新增农药厂点和盲目新增产能,限制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产能过剩产品的生产。引导中、西部地区发展适合本地资源条件、符合当地市场需求的产品。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四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优势企业对其控股、参股、联营、兼并、重组的企业进行生产要素重组和统一品牌经营;支持优势企业异地扩展优势产品生产能力,发展主导品牌;推动社会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第十五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促进知识产权、农药登记资料等无形资产合理流动和转移,推动农药行业调整、优化生产要素,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生产。
第十六条支持农药生产企业跨地区合理利用生产要素,推动已取得相同产品的登记和生产许可的企业间委托生产。
第十七条建立和完善原药去向备案制度,推动原药企业与制剂企业通过产品链建立长期稳定的分工、合作关系,形成战略联盟,共创品牌,净化市场。
第十八条完善农药企业退出机制。通过严格行业准入条件和限制过剩、淘汰落后,拓宽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整合的渠道,完善相关引导政策和退出补偿机制,加快产品结构不合理、技术装备落后、管理水平差、环境污染严重的农药企业退出市场。
第四章产品结构
第十九条国家通过科技扶持、技术改造、经济政策引导等措施,支持高效、安全、经济、环境友好的农药新产品发展,加快高污染、高风险产品的替代和淘汰,促进品种结构不断优化。
第二十条重点发展针对常发性、难治害虫、地下害虫、线虫、外来入侵害虫的杀虫剂和杀线虫剂,适应耕作制度、耕作技术变革的除草剂,果树和蔬菜用新型杀菌剂和病毒抑制剂,用于温室大棚、城市绿化、花卉、庭院作物的杀菌剂、种子处理剂和环保型熏蒸剂,积极发展植物生长调节剂和水果保鲜剂,鼓励发展用于小宗作物的农药、生物农药和用于非农业领域的农药新产品。
大力推动农用剂型向水基化、无尘化、控制释放等高效、安全的方向发展,支持开发、生产和推广水分散粒剂、悬浮剂、水乳剂和微胶囊剂和大粒剂(片剂)等新型剂型,以及与之配套的新型助剂,降低粉剂、乳油、可湿性粉剂的比例,严格控制有毒有害溶剂和助剂的使用。
鼓励开发节约型、环保型包装材料。
第二十一条加强非农用市场的研究,积极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和使用技术,拓展农药应用范围,满足国民经济相关领域的需求。
第二十二条国家适时发布鼓励、限制、淘汰的农药产品目录,并通过土地、信贷、环保等政策措施严格控制资源浪费、“三废”排放量大、污染严重的农药新增产能,禁止能耗高、技术水平低、污染物处理难的农药产品的生产转移,加快落后产品淘汰。
第五章技术政策
第二十三条支持和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和新装备,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信息化水平,实现生产连续化、控制自动化、设备大型化、管理现代化。
第二十四条重点支持农药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加强高效催化、高效纯化、定向合成、手性异构体深度利用、生物技术的应用,加快低溶剂化、水基化、缓释化制剂及高效、经济的“三废”治理等技术的研发与推广。
第二十五条国家继续将农药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在基础平台建设、创新体系完善和新品种创制等方面给予扶持,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与研究单位、高等院校等组成产学研实体。国家组织制定《农药工业技术发展指南》,引导企业、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开展有针对性的创新工作。
第二十六条鼓励农药企业采用投资、合资、合作、并购等方式到境外设立技术研发机构,广泛吸纳国际先进技术和优秀人才。支持企业、研究单位到海外申请专利、登记产品和注册商标。
第二十七条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从科研、生产到**、出口等环节,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农药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
第二十八条国家结合农药行业发展情况,适时更新和发布鼓励、限制和淘汰的工艺技术与装备目录,引导和规范投资,促进技术进步,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第二十九条在农药行业全面推行ERP(企业资源计划,如SAP)等信息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农药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六章生产管理
第三十条国家对农药生产实行准入管理、对农药产品实行登记和生产许可制度,未经核准的企业不得从事农药生产,未取得登记和生产许可的产品不得生产、**、出口和使用。农药生产和登记管理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农药企业核准、延续核准、产品登记和生产许可信息。
第三十一条国家对农药企业生产升级和新增生产类型以及企业搬迁视同新开办农药厂点实行准入管理。
第三十二条建立包括农药准入许可、生产、**、环保、出口、诚信记录、知识产权等相关内容的农药企业信息库,逐步实现工业、农业、环保、工商、质检、海关、统计、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管理效率。
第三十三条农药企业要建立健全从原料购进到产品**、出口全过程的相关数据档案,完善产品质量的可追溯制度。
第三十四条建立和完善国家防灾减灾农药储备和预警机制,加大农药淡季储备投入,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能力。完善税收和信贷政策,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和淡旺季节差异,调节农药进出口,确保农药市场供应。
第三十五条规范并加强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体系,确保农药产品标准制定科学、统一。积极推动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并加大标准贯彻执行力度,确保产品质量。
第三十六条加强统计工作,确保农药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农药生产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认真按照统计指标含义和填报要求,准确填报统计数据。生产主管部门要协助统计部门做好农药生产统计工作。行业协会要协助统计部门加强数据审核工作。为农药法律法规、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等制定和实施提供决策依据。
第七章进出口管理
第三十七条改进农药进出口管理制度。加强出口农药的生产准入、生产许可和登记审核。禁止环保不达标的企业生产和出口农药。限制或禁止列入“双高”目录的农药产品进出口。
第三十八条强化农药外贸企业的相关资质审查,鼓励农药外贸企业和合法农药生产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严禁借证、套证等非法出口行为。
第三十九条完善原药和制剂产品的相关税收政策,鼓励农药深加工产品出口,提高附加值和出口竞争力。制定限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农药产品出口的相关税收政策,优化农药产品出口结构。
第四十条加强进口农药的原产地标识、登记和产品质量等管理,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市场公平竞争。
第四十一条建立农药产品进出口信息平台和预警机制,加强农药国际交流和国际农药发展态势研究,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健全相关风险基金、信用担保、投融资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农药生产企业到境外兼并重组、扩展生产能力,拓展国际市场。
第八章市场规范
第四十三条推动农药市场监管的有效整合,明确职责、合理分工,确保权力和责任统一,提高市场监管效率,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第四十四条建立并完善社会举报渠道和举报奖励制度,提高社会监督效率。
第四十五条加强农药企业品牌建设和商标管理,实现由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和商标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优势农药品牌的带动和引领作用,支持企业之间开展品牌联合或整合经营,扩大优势品牌的市场份额。
第四十六条鼓励创新营销模式和开发安全、环保的农药使用技术,强化企业对农药使用的指导,提高科学用药水平,减少农药的浪费及其对环境的污染。
第四十七条建立和完善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机制。试行问题产品召回、处置制度和损失赔偿基金制度。
第九章中介组织
第四十八条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咨询机构和产品检测、认证机构等中介组织的建设,完善组织体系和服务定位。鼓励农药企业积极加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
第四十九条大力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在有关农药规划、政策制定、生产和进出口、贸易争议及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征询、**服务、工作委托等制度,提高中介组织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第五十条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约束机制和行业协调机制,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应建立和完善信息统计与发布、技术开发与交流、知识产权咨询、管理创新、人才培养、进出口协调、贸易促进、争端与摩擦协调等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五十一条大力推动合法检测和认证机构的检测、认证结果在各部门的平等认同工作,积极维护检测、认证机构的第三方公正地位。
第十章社会责任
第五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农药管理等法律法规、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完善污染预防和治理措施,努力降低农药企业产污强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面改善农药生产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
第五十三条加快农药工业综合能耗、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标准的制定,加强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五十四条鼓励和支持农药企业使用可循环、环保的包装材料,强化农药企业回收处理过期、废弃农药和包装物的责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回收处理农药废弃包装物,减少农药废弃物的污染。
第五十五条推行“责任关怀”体系建设,建立评定标准、评价指标以及有效的监查、评估和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第五十六条加快农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农药企业信用评级,引导农药企业遵守商业道德、诚信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五十七条农药企业应当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国家应对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服从国家在特殊时期的计划安排、调拨和征用。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五十八条国家制定农药产业政策和农药工业发展规划,加强和规范行业管理,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各地农药生产主管部门,应贯彻执行国家农药产业政策和农药工业发展规划,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农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导本地农药工业的发展。
第五十九条有关农药管理部门要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各司其职,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提高管理效率。
第六十条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内地投资农药工业的,按本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依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解释,并根据产业发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修订。

问:我国农药行业发展现状分析及有关政策建议

我国农药生产发展迅速,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农药生产国,也是农药出口大国,为农业生产提供了重要支持。但农药总体生产技术水平落后、研发能力薄弱、侵犯知识产权现象普遍存在、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农药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制约着农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对我国的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构成了威胁。建议把《农药管理条例》升格为《农药管理法》,健全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农业、发改、商务、环保、工商等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制定先进的生产和质量标准,提高农药行业准入门槛;整顿农药经营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招商引资和农药出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