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质量标准是什么 杀虫剂质量标准是什么样的
杀虫剂是一种广泛使用的农药,用于控制害虫对农作物的危害。由于其直接接触到人类和环境,因此需要严格的质量标准来确保其安全和有效性。
国家标准
在中国,杀虫剂的质量标准由国家标准规定。目前,最新的国家标准是GB2763-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该标准规定了各种农药在不同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包括杀虫剂。
国家还制定了GB-2024《农药登记管理规定》、GB-2024《农药残留限量与安全标准》等标准,以确保杀虫剂的质量和安全。
行业标准
除了国家标准,杀虫剂行业还有一些自己的标准。例如,中国农业农村部颁布了《农药登记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农药登记标准,以确保农药的质量和安全。
行业组织和协会也会发布自己的标准,例如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发布的《农药质量标准》等。
质量检测
为了确保杀虫剂的质量和安全,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杀虫剂的成分、含量、残留量等。检测方法包括色谱法、质谱法、光谱法等。
在中国,质量检测机构包括中国农业科学院农药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农药学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等。
总结
杀虫剂是一种重要的农药,为了确保其安全和有效性,需要严格的质量标准和检测。国家和行业组织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规定,质量检测机构也在积极进行检测和监管。希望能够通过这些措施,确保杀虫剂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人类和环境的健康。
问答拓展:选购杀虫剂要“四看”,是哪“四看”?
杀虫剂即杀虫气雾剂,卫生杀虫气雾剂,自1982年在我国首次研制成功以来,由于其杀灭效果好,便于携带、使用、储存、奏效迅速、准确等各种独特优点而得到迅速地发展。气雾剂是指原液和抛射剂一同装封在带有阀门的耐压罐中,使用时以雾状形式喷射出的制剂(原液)。喷射出来的微型雾粒称为气溶胶。喷雾剂不用春缺抛射剂而是利用手工压气来喷射的。杀虫气雾剂的生物效果是衡量气雾剂产品质量的主要根据。杀虫有效成分和剂量又是影响生物效果的重要因素。杀虫有效成分通常总是以击倒性杀虫剂扒正辩与致死性杀虫剂复配的方式使用。
一看药膜湿展性。湿展性能好的杀虫剂,可充分发挥杀虫效果。在判断其湿展性能时,可取少量药剂配好后涂洒于作物枝叶上作试验,凡能形成药膜、药液流失少的则具有良好的湿展性能,反之较差。在使用湿展性偏差的杀虫剂时(如植物性农药水剂)可向药液中添加少量的中性洗衣粉,以增强湿展性能。
二看药剂粘着性。优质农药一般都具有良好的黏着性,但乳化性能不好的杀虫乳油及粉剂粘着性能较差,所以,为了提高药液的粘着效果,使用粉剂杀虫剂的时间以选择在早晨植株表面有露水时喷洒为宜;使用乳化性能不好的杀虫剂在配制时可添加少量的中性洗衣粉,以提高对害虫的触杀效果。
三看农药的稳定功效农药的稳定性对杀虫剂的效果至关重要。稳定性能不好的杀虫剂,在贮存过程中易发生自然分解、变质等现象。农民朋友在选购杀虫剂时,一定要注意农药的稳定功效。对稳定功效偏差的杀虫剂切莫轻易购买,以免影响杀虫效果。
四看药剂悬浮性。药剂悬浮率高低悬浮性是指可湿性粉剂、悬浮剂等剂型的性质。悬清携浮性能好的杀虫剂,其药剂小颗粒在水中能均匀地分解悬浮而不下沉,有利提高药效。悬浮性不好的农药用水稀释后,轻轻震动一下,粉粒即会分散悬浮;静止不动,粉粒会沉入到水底层,就会降低药效。对于悬浮性能差的杀虫剂,在混配使用时可加入少量中性洗衣粉,以改善其悬浮性。
问答拓展:GB/T—2024卫生杀虫剂现场药效测定与评价杀蚊幼剂简介
目录
1拼音2英文参考3标准基本信息4前言5标准正文瞎尺5.11范围5.22规范性引用文件5.33术语和定义5.44模拟现场实验5.4.14.1实验目的5.4.24.2实验方法5.4.2.14.2.1容器实验法5.4.2.24.2.2自然孳生地笼子实验法5.4.2.34.2.3实验观察5.4.2.44.2.4实验重复次数5.4.2.54.2.5测定持效期5.4.34.3施药单位、方式及剂量5.4.3.14.3.1施药单位5.4.3.24.3.2施药方式、剂量5.4.44.4判定死亡标准5.4.54.5实验终止5.4.64.6记录与统计5.4.6.14.6.1实验记录5.4.6.24.6.2统计5.4.74.7评价5.55现场实验5.5.15.1实验目的5.5.25.2供试昆虫5.5.35.3测定场所5.5.45.4施药单位、方式及剂量5.5.55.5密度测定方法5.5.65.6实验步骤5.5.75.7记录与统计5.5.85.8评价标准6标准1拼音
GB/T—2024wèishēngshāchóngjìxiànchǎngyàoxiàocèdìngyǔpíngjiàshāwényòujì
2英文参考
Fieldefficacytestmethodsandcriterionsofpublichealthinsecticides——Mosquitolarvicides
3标准基本信息
ICS11.020
C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024《卫生杀虫剂现场药效测定与评价杀蚊幼剂》(Fieldefficacytestmethodsandcriterionsofpublichealthinsecticides——Mosquitolarvicides)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06月02日发布,自2024年01月01日起实施。
4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4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晌袜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预防控制中心、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北京市***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晨熹、沈芃、王伟、秦娜、张静、赵彤言、李今越、刘婷、郝连义。
5标准正文
卫生杀虫剂现场药效测定与评价
杀蚊幼剂
5.1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杀蚊幼剂模拟现场、现场实验的方法和条件的基本要求及评价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杀灭蚊幼虫制剂的模拟现场和现场实验及评价。
5.2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蚊虫
5.3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杀蚊幼剂mosquitolarvicides
杀灭或阻止蚊幼正常生长发育的化学杀虫剂、微生物杀虫剂及昆虫生长调节剂等药物。
3.2
药效efficacy
杀蚊幼剂对靶标蚊幼杀灭的效果及持效期。以相对杀灭率或相对羽化抑制率来表示。
3.3
持效期residualactivity
杀蚊幼剂对作用靶标蚊幼杀灭率达到一定程度,宴神激能持续的时间。
注:单位为天(d)。
3.4
相对杀灭率therelativerateofkillingmosquitolarvae
将灭蚊幼区处理前后的实际密度值,用对照区密度的自然变化系数予以校正,反映蚊幼数量减少值的百分率。
3.5
相对羽化抑制率therelativerateofpupathatdonotdevelopintosuccessfullyemerging***s
将灭蚊幼区处理前后的实际密度值,用对照区密度的自然变化系数予以校正,反映能阻止蚊蛹正常羽化成为成虫的百分率。
3.6
模拟现场simulat***field
为测试杀蚊幼剂对蚊幼虫的杀灭效果,人为设置的适合蚊幼生长繁殖近似于现场的孳生场所,如水缸、水池等进行实验的场所。
5.44模拟现场实验
注: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在4.2.1或4.2.2中任选一种方法进行实验。
5.4.14.1实验目的测定药剂对模拟现场条件的水体中生长的某种蚊幼虫的杀灭效果及持效期;确定最适宜的现场施药剂量。
5.4.24.2实验方法5.4.2.14.2.1容器实验法4.2.1.1容器选择及要求
选择罐子、水桶、盆、水缸等容器,容器的类型和尺寸根据目标蚊种幼虫自然孳生地的情况选取。装满水的容器应先在模拟现场放置至少24h。为阻止实验外的蚊虫或昆虫在容器内产卵,以及避免杂物落入实验容器水体中,容器表面应覆盖尼龙筛网或固体覆盖物。容器内水位在下降时,应随时添加以保持水位不变。
4.2.1.2试虫及实验步骤
应直接采用野外采集或经采集后在实验室饲养1~2代的3龄蚊幼虫投放在容器水中,每个容器根据大小投放25~100条。并加入幼虫饲料。使幼虫适应2h~3h后,按选定剂量向容器内加入药剂。
4.2.1.3实验观察
4.2.1.3.1对作用效果快的药剂,48h后检查所有容器,记录存活的幼虫数目以计算处理后幼虫死亡率。
4.2.1.3.2对作用慢的药剂,如昆虫生长调节剂,应在施药7d后或更长时间之后记录幼虫、蛹的存活数以及蛹皮的数目,然后将蛹皮从容器内移除。或每隔一天将蛹从实验组和对照组容器中移出,放入带有水的小玻璃瓶或杯子内,再将小玻璃瓶或杯子放入笼子里,记录成虫羽化的情况。
4.2.1.3.3每处理剂量最少有4个重复,同时就设置4个对照。
4.2.1.3.4另选取一批相同蚊种的3龄幼虫加入容器中,然后隔日加入幼虫饲料。其他步骤同前,持续测定药效,直至蚊幼相对杀灭率及相对羽化抑制率<90%。
5.4.2.24.2.2自然孳生地笼子实验法4.2.2.1自然孳生场所选择
可选择排水沟、浇灌渠、稻田、溪流、小河、储水池、池塘、水井等场所进行实验,面积较大的可将其分割成4m2~10m2相对独立的实验场地。
4.2.2.2试笼要求
使用带筛网孔眼能漂浮在水中的笼子(尺寸200mm×200mm×200mm),笼子上孔眼的大小应在3龄幼虫不能随意进出及饲料和流水能进入笼中为原则。每个笼子放入25条3龄幼虫,将3龄幼虫暴露在小规模自然孳生场所环境中。试虫要求见4.2.1.2。
5.4.2.34.2.3实验观察每48h或72h记录一次存活数,直到所有幼虫都已经化蛹或羽化。
5.4.2.44.2.4实验重复次数每个剂量至少各设定3个实验组和对照组。每个场所放置2个笼子。
5.4.2.54.2.5测定持效期另选取一批相同蚊种的3龄幼虫,每周分别在对照组和实验组笼中加入25条3龄幼虫进行持效观察。
5.4.34.3施药单位、方式及剂量5.4.3.14.3.1施药单位以有效成分含量g/m3或mL/m3计。
5.4.3.24.3.2施药方式、剂量按产品说明书推荐或生产厂家的要求实施。
5.4.44.4判定死亡标准用昆虫针轻轻触动幼虫头部或尾部呼吸管,如幼虫不能浮出水面或呈麻痹濒死状态或不能从蛹皮中羽化而出的试虫判定为死亡。
5.4.54.5实验终止比较实验组和对照组的相对杀死率或相对羽化抑制率。当两者的数据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时,实验终止。
5.4.64.6记录与统计5.4.6.14.6.1实验记录记录实验水体的体积、地点、实验时间、施药剂量、水温、pH、气候情况,密度测定方法及蚊幼密度测定数量(蚊幼和蛹)等相关内容;昆虫生长调节剂应记录四龄幼虫、蛹、蛹皮数量及蚊幼虫总数。
5.4.6.24.6.2统计相对杀灭率及相对羽化抑制率计算方法,按式(1)计算,也可以使用相应的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式中:
IE——相对杀灭率及相对羽化抑制率,%;
Cb——对照组处理前平均密度;
Ca——对照组处理后某天密度;
Ta——实验组处理后某天密度;
Tb——实验组处理前平均密度。
5.4.74.7评价4.7.1化学杀蚊幼剂和微生物杀蚊幼剂相对杀灭率≥90%为有效。
4.7.2昆虫生长调节剂相对羽化抑制率≥90%为有效。
5.55现场实验
5.5.15.1实验目的测定杀蚊幼剂在自然孳生场所对蚊幼的相对杀灭率或相对羽化抑制率及持效期。
5.5.25.2供试昆虫根据实验要求选定的测试场所蚊幼虫的种类。
5.5.35.3测定场所5.3.1选择标准
测定场所如池塘、洼地积水、不流动河道、积水器具等水体,应具有一定的积水量,并能保持一定时间(应在30d以上)不干涸,不得有其他人为干扰因素等,实验场所面积为4m2~200m2。
5.3.2蚊幼密度
实验场所针对的防治蚊种其平均蚊幼密度≥20条/勺。
5.3.3场所数量
至少选择6处,其中3处作为实验组,3处为对照组。
5.5.45.4施药单位、方式及剂量5.4.1施药单位
水体可测量时以有效成分含量g/m3或mL/m3计,不能测量时以有效成分含量g/m2或mL/m2计算。
5.4.2施药方式、剂量
按产品说明书推荐或生产厂家的要求实施。
5.5.55.5密度测定方法按照GB/T中幼虫勺捕法进行测定。水体面积≥150m2时沿孳生地每5m捞1勺,勺数应≥10勺;水体面积≤150m2时捞5勺。
5.5.65.6实验步骤5.6.1确定靶标蚊种
实验前应对实验场所进行密度测定并鉴定蚊幼种类,要求蚊种与该药物所防治蚊幼种类相符。
5.6.2实验观察
5.6.2.1对作用效果快的药剂,48h后检查实验及对照场所,记录存活的幼虫数目以计算处理后幼虫死亡率,以后按一定时间间隔进行检查。
5.6.2.2对作用慢的制剂,如昆虫生长调节剂,应在施药7d后或更长时间之后记录幼虫、蛹的存活数目,以后按一定时间间隔进行检查。
5.6.3实验终止
见4.5。
5.5.75.7记录与统计5.7.1实验记录
记录实验水体的体积、地点、实验时间、施药剂量、水体状况、水温、pH、气候情况,密度测定方法及蚊幼密度测定数量(蚊幼和蛹)等相关内容;昆虫生长调节剂记录四龄幼虫、蛹数量及蚊幼虫总数。
5.7.2统计
5.7.2.1密度计算
处理前(后)的蚊幼密度、四龄蚊幼密度、蚊蛹密度分别见式(2)~式(4):
式中:
I——蚊幼密度,单位为条每勺(条/勺);
N1——采集所得的蚊幼虫(蛹)总数,单位为条;
N——取样勺数,单位为勺。
式中;
IⅣ——四龄蚊幼密度;
NⅣ——采集所得四龄蚊幼总数,单位为条;
N——取样勺数,单位为勺。
式中:
Ip——蚊蛹密度;
Np——采集所得蚊蛹总数,单位为条;
N——取样勺数,单位为勺。
5.7.2.2相对杀灭率及相对羽化抑制率计算方法
见4.6.2。
5.5.85.8评价标准5.8.1化学杀蚊幼剂和微生物杀蚊幼剂相对杀灭率≥90%为有效。
5.8.2昆虫生长调节剂相对羽化抑制率≥90%为有效。
6标准
问答拓展:杀虫气雾剂的质量状况
杀虫气雾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杀虫气雾剂主要用于消灭蚊子、苍蝇、蟑螂及其它害虫,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它已成为居家必备之生活用品。杀虫气雾剂由气雾罐、杀虫药剂、阀门以及抛射剂组成,工作时按动阀门将带压力的药剂喷洒出来。其有效成份主要有胺菊酯、氯菊酯、氯氰菊酯等。
现全国生产杀虫剂企业有200余家,品种300多个,主要分布在山东、江苏、浙江、广东、上海、河北、天津等省、直辖市,其中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大型企业一般都有自己的产品研发中心,不断地研究出新型杀虫药剂满足市场需求,而且企搭团业质量管理普遍较规范,有比较完善的检测设备和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灌装生产流水线,产品质量能得到保证,生产效率高。而很多中小企业不具备上述条件。尤其是一些家庭作坊式企业,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新品研发的资金非常有限,生产设备简陋。另外,有少数不法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除粗制滥造,配料、灌装均用手工操作外,还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农药和试剂。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杀虫气雾剂产业的有序健康发展,近段时间,国家质检总局对杀虫气雾剂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北、河南、广东、广西、福建等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67家企业的67种产品,合格4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2.7%。
本次杀虫气雾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GB-2024《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杀虫气雾剂》有近四成产品不合格,主要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是:
一是罐体标志不规范。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罐体上应有产品名称、商标、厂名、厂址、药剂的净含量、有效成份及含量、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用日期。本次抽查的产品中标识标注不合格的有2个产品,主要是罐体标志内容不齐全,未标注有效成份含量等。
二是内压力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笑敬准规定。标准规定杀虫气雾剂产品在55℃的恒温下的内压力应控制在0.5MPa~1.0Mpa的范围内。如果内压力过大,容易在产品贮藏、运输、使用过程中产生罐体渗漏甚至爆裂,产生后果有较大危险性。而内压力过小则影响药液喷出效果。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内压仅为0.3Mpa,影响了气雾剂的喷射效果。另有2种产品内压明显超过1.0Mpa,存在药液渗漏甚至爆裂的隐患。
三是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杀虫气雾剂的有效成份含知升橘量直接影响杀虫气雾剂的杀虫效果和人体吸入的空气质量和气味,是杀虫气雾剂最重要的指标之一。本次抽查中有效成份含量不合格的产品共14种,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56%。产品总体质量问题较为严重,有的产品有效成份仅为明示有效成份含量的12%,很难达到应有的杀虫效果。
四是产品净含量不足。根据《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杀虫气雾剂》规定,杀虫气雾剂净含量用体积或质量单位标注,最大净含量不得超过1000mL(或1000g),其偏差应符合有关规定。本次抽查有12种产品净含量指标没有达到定量包装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占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数的48%,有的产品净含量仅为其明示净含量的80%左右。由于气雾剂净容量检测需用专用仪器,一般消费者无法进行检测,少数厂家就是利用标注净容量达到“缺斤短两”的目的,来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由于杀虫气雾剂是易燃易爆的承压产品,而且又涉及千家万户生活质量。但现市场上出售的杀虫气雾剂品种繁多,质量参差不齐,鱼目混珠。使用中常见的质量问题有气雾罐内装药液沿阀体向外渗漏、阀门弹簧锈蚀无法下按、喷不出药液或只能喷出粗大雾滴、杀虫效果不佳、罐体变形以及罐体内残余药量过多等质量问题,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还对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切实做好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工作,宣传合格产品,引导消费,对生产企业的杀虫气雾剂产品质量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提高质量,以更好的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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