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菌清生产环评报告 百菌清生产工艺
百菌清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消毒剂,其主要成分为二氧化氯。二氧化氯是一种对环境和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百菌清的生产必须进行环境评估。
环境评估过程
百菌清生产环评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收集相关资料,包括生产工艺、原材料、废水、废气等信息。
- 对生产环节进行分析,确定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 通过实地调查和模拟试验,评估环境影响的程度。
- 制定环境管理措施,减少环境影响。
- 编写环境评估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估
百菌清生产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废水:百菌清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水,其中含有二氧化氯和其他有机物质。这些物质会对水体造成污染,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
- 废气:百菌清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二氧化氯气体和其他有机物质,这些物质会对大气造成污染,影响人类健康。
- 噪音:百菌清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噪音,对周围居民的生活造成干扰。
环境管理措施
为减少百菌清生产对环境的影响,以下是环境管理措施:
- 废水处理:对废水进行处理,去除其中的二氧化氯和有机物质,达到排放标准。
- 废气处理:采用吸附和催化氧化等技术对废气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 噪音控制:采用隔音墙等措施减少噪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经过环境评估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制定,百菌清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我们仍然需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环境管理措施,以保护我们的环境和健康。
相关拓展:
问:办洗洁精厂利润有多大
洗洁精厂每吨7000—9000元,生产成本5500-6000元,每吨有3000元左右的价差;一般情况下,一家中型的洗涤李孙公司每月消耗量在0.5-1吨左右,年耗量在8吨左右,有槐尺的城市有几十家洗涤公司,每年消耗量不会低于40吨,只需向10家洗涤公司提供产品,年利润就可达15万左右。
餐具洗涤、消毒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同样,洗涤餐具所需的“餐具消毒洗洁精”也是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
产品特点:生产安全,运输方便,产品集消毒、杀菌、洗涤如一体,既简化了洗涤工艺,节约了人工开支(10个人工可节约3-4个)又降低了洗涤成本。
产品销售:可以根据消毒碗筷包装上提供的号码直接和公司老板联系供货,也可以通过当地卫生防疫部门介绍推广使用。
产洗洁精的设备和用具
1、电钻搅拌机:这是常用的搅拌工具,是生产散装洗洁精产铅扰高品最普通的常用工具,主要功能是起混合作用,市场另售价在150—250之间。优点是:价格便宜,操作方便,小巧灵活。开始小型生产加工是必须的。缺点是:不能起到很好的乳化作用,只能达到混合搅拌的功效。在电动工具店销售。
2、地秤:能秤100公斤就行,市场另售价在120元。
3、塑料桶:常规是能装40--50—100斤的,这是在销售中周转使用,应该向使用者收取押金(自定)。可以***些二手桶来用。具体用多少公斤的看当地情况定。
问:食品包装企业都要经过哪些审核
23.1.2.2营业执照复印件允许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时,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只覆盖所生产的食品,对自产自用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作要求。
33.1.2.3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放宽对环保证明的要求,以下几种均可以:(1)环保部门在环评报告基础上作的对企业建设项目的审批意见和建厂后的验收意见;(2)排污许可证和噪声复合要求的证明;(3)环境监测报告。
43.1.2.7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1)型式检验报告可由企业自行完成也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完成,但必须是同一批次产品,即所有项目在一份报告书中体现。
(2)如果企业在核查现场不能提供型式检验报告,核查组继续实地核查工作,但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型式检验报告猜竖运,否则视为上报材料不全。
53.1.2.8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
企业可以根据自己产品的特点,必须说明影响人身健康和安全的内容,其他一目了然的内容可以简化,但是不得因其说明书或标签的简化而对用户造成不便或伤害。
63.2.2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依据相应的产品细则规定批批检验。
由总局指定的8家发证检验机构对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批批检验。“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包括新建企业的产品和获证企业增项的产品。
7企业不具备关键控制检验项目检验能力的,应当每3个月送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指86号文指定的发证检验机构。
87.6企业在抽查、监督检查或其质量有被投诉时产品检验有不合格项目。以上规定的“抽查、监督检查”是省级监督抽查、地市定期监督抽查、国家监督抽查、专项检查等。
9《细则》实地核查办法对于只有部分工序的生产企业,如制袋厂、分装厂、组装厂等的要求1、实地核查、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的要求只包含该工序涉及的内容。
2、这类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证书将在产品品种中注明限定的工序。
3、对制袋厂、分装厂:型式检验报告可以认可其上游企业产品的报告;实地核查合格后需抽样进行发证检验。
2.2.8车纤仔间分别建立人员进出和物流的通道,人员进入应有消毒、除尘或风淋(浴)等装置,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各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均应具备人员进出和物流的通道,人员通道应具备更衣、消毒、除尘等设施。物流通道应与生产区隔离,且具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隔离区。运输物料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生产区工作人员不得从物流通道进出。直接包装入口食品的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如保鲜膜、复合膜、一次性餐具、饮料瓶或饮水桶等生产企业消毒设施要求:洗手设施应为感应式或脚踏式,避免交叉污染;消毒应做到酒精等消毒。缓冲区应定期紫外线照射消毒。工作服应包括帽子、手套(如不方便使用手套工作,应在工作中定时对双手消毒),全身工作服、换鞋或戴脚套。并应具备风淋浴设施(饮料瓶或饮水桶生产企业可使用风幕,结合厂房的正压)。
生产非直接入口的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的生产企业穗梁如密胺餐具、塑料菜板等生产企业,应至少使用洗手液洗手,并应至少具备如除尘辊等除尘设施。应穿着洁净的工作服。对以下三类产品,风淋浴是必须的:(1)保鲜膜(2)一次性餐具(3)复合膜袋更衣、洗手设施是必须的,且应在生产区域入口处。
10《细则》实地核查办法2.3生产设施1企业必须具备满足生产需要的工作场所和生产设施,且维护完好。
2应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清洗、消毒、防尘、防腐、通风、污物处理等设施,并维护完好。生产设施不包括生产设备,主要指生产设备之外且与生产正常进行直接相关的设施如搬运设施、通风设施、物料输送等设施。工作场所指满
足生产需要的空间和面积。直接包装入口食品的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如保鲜膜、复合膜、一次
性餐具等生产企业应进行封闭生产,并具备与封闭生产相适应的通风防尘设施。生产非直接入口的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的生产企业如密胺餐具、塑料菜板等生产企业,也应具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防尘通风设施。如排风扇等。
113.3.4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检验规定,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知识、技能和相适应的资格。
相应的资格指经过培训上岗,可以内部培训也可以为外部培训。
125.4包装标识。
如奶瓶、水杯、餐具、菜板等产品有明确食品用用途的产品,其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可不加食品用标识。如其他非复合膜、复合膜等易于与非食品用产品混淆的产品应在其产品包装或标签上注明“食品用”字样。内部调用而非外售产品,如是车间内连线生产产品或未离开车间的产品,可不注明“食品用”的标志,异地调用或外加包装出厂的产品则必须在外包装上注明。
136.1检验管理应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中确认“质量检验部门对产品质量具有否决权”,质量检验部门应能够根据检验数据客观如实判定产品是否合格,并出具相应报告,其他人员不得人为干扰判定结果。
14《细则》(一)非复合膜袋1.发证产品范围企业将普通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产品加热封条后直接用于包装食品按热封型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处理增加一个产品品种:GB/T-1996普通型BOPP薄膜,如企业购进单膜仅经印刷后即出售,暂不发证。生产单膜,仅用于本公司复合膜生产的情况,单膜也需要申证。
154.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表2非复合膜中聚偏二氯乙烯片状肠衣膜的相关标准增加GB-1994《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偏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卫生标准》167.1发证检验抽样方法表4聚乙烯自粘性保鲜膜:随机抽取3卷,应改为6卷;商品零售包装袋及夹链自封袋:均应从3箱中分别抽取30×2个(袋规格应不小于15×15厘米,或者抽一些未制袋的薄膜作为补充)。
177.3判定规则保鲜袋按商品零售包装袋检验,厚度项目不做评价。
18《细则》(二)
复合膜袋1.发证产品范围为避免混淆,第9种复合膜产品“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改为“其它类复合食品包装膜、袋”。企业必须有备案的企业标准,且企业标准中卫生指标要求不得低于内层同类材料产品的国行标、细则的要求。彩印厂购进复合膜经印刷后直接出售,暂不发证。
192.2.3关键工艺控制熟化间应从下部进风,上部排风。对形式不做要求,
只要求其不影响熟化温度和时间。
204.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表2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屋顶包)相关标准参见产品标准216.必备出厂检验设备表3其它类多层复合膜袋必备出厂检验设备改为1.卷尺或直尺或游标卡尺;2.材料试验机;3.放大镜227.1.1企业申请以下4种复合膜袋产品的,按如下技术要求高低顺序抽取2个高技术要求的产品进行发证检验如企业同时生产7.1.1中四种样品,但抽样时,成品库房中无耐蒸煮复合膜袋、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仅抽取到4种复合膜袋中后两种样品时,则发证产品品种不包括耐蒸煮复合膜袋和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耐蒸煮复合膜袋和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另做增项处理。
237.1.抽样方法复合袋:应从3箱中分别抽取30×2个(袋规格应不小于15×15厘米,或者抽取一些未制袋的薄膜作为补充)。涉及微检指标,应单独封样,直接交微检人员,避免样品传递过程的污染。
248.QS标志的标注企业应在获证后12个月内在其获证产品的适当部位加印不可去除的QS标志。改为:在其获证后12个月内在其获证产品的适当部位、或外包装箱(袋制品)或纸芯(卷成品)加印不可去除的QS标志。
25《细则》(四)
编织袋7.抽样方法如企业称同时生产塑料编织袋和复合塑料编织袋,但在实地核查时没有复合塑料编织袋样品,只抽到塑料编织袋,则发证产品品种只列入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另做增项处理。
当企业同时生产聚乙烯、聚丙烯编织袋时应分别抽取样品。
26《细则》(五)
容器产品1.发证产品范围:“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改为“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
各种形状的多次使用的塑料容器均可以按塑料瓶申请。
生产瓶胚,仅用于本公司生产饮料瓶的情况,瓶胚也需要取证,但不需要制定企业标准和型式检验,只需进行过程质量控制。
273.必备的生产设备表1塑料防盗瓶盖必备生产设备注塑机改为:注(压)
塑机。
286.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表3聚酯(PET)无汽饮料瓶删除:垂直度偏差测试仪。
29塑料防盗瓶盖删除:投影仪30第1、2、3种产品量筒可由天平代替。
317.1抽样方法表4聚乙烯吹塑桶抽样数量20个改为:28个328.QS标志的标注改为:在其获证后12个月内在其获证产品模具的适当部位、外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自行加印(贴)QS标志。直接面对消费者的产品,如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在其最小销售包装、说明书或产品上加印(贴)QS标志。
在模具上模刻QS标志时,可以是无色的。
33检验项目的单项评价三种PET瓶的垂直载压、热灌装瓶的容量偏差和最小壁厚只发数据,不做评价34《细则》(六)
食品用工具1.发证产品范围1、限于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两种材质;2、包括吸塑等热成型的饭盒、碗、盘、碟、杯、盖子;3、包括吹塑成型的一次性餐饮具;4、包括注塑成型的一次性餐饮具,如方便面杯、雪糕杯;5、不包括酸奶杯、果冻杯、刀、叉、搅拌棒、吸管;6、不包括各种吸塑的饼干托、蔬菜托、海鲜托等,该类产品如企业自己生产片材之后加工的,可以
对照细则先申请片材的生产许可证。
354.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表6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增加:GB.1-1999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条件366.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表9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删除金属塞规、邵氏硬度计377.1从生产企业的仓库内,随机抽取主导产品一种规格进行发证检验。同一原料、同一规格、同一工艺的产品为一个批次。从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内,从每种产品品种中随机抽取其主导产品的一种规格进行发证检验。同一原料、同一规格、同一工艺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387.1.3抽样方法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增加:如有不同材质,每种材质均需抽样。
397.2检验项目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发证检验项目聚苯乙烯(PS)耐温性能可以只报告检测数据,不作单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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