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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中允许添加的药物有哪些-

2024-02-16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291 次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中允许添加的药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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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阅读并根据《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即(农业部公告第168号)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公告的补充说明,即(农业部公告第220号)的相关要求使用添加即可。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68号)。

  为加强兽药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发布《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凡农业部批准的具有预防动物**、促进动物生长作用,可在饲料中长时间添加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品种收载于附录一),其产品批准文号须用“药添字”。生产含有“附录一”所列品种成分的饲料,必须在产品标签中标明所含兽药成分的名称、含量、适用范围、停药期规定及注意事项等。

  二、凡农业部批准的用于防治动物**,并规定疗程,仅是通过混饲给药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包括预混剂或散剂,品种收载于附录二),其产品批准文号须用“兽药字”,各畜禽养殖场及养殖户须凭兽医处方**、使用,所有商品饲料中不得添加“附录二”中所列的兽药成分。

  三、除本《规范》收载品种及农业部今后批准允许添加到饲料中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外,任何其他兽药产品一律不得添加到饲料中使用。

  四、兽用原料药不得直接加入饲料中使用,必须制成预混剂后方可添加到饲料中。

  五、各地兽药管理部门要对照本《规范》于10月底前完成本辖区饲料药物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清理整顿工作,印有原批准文号的产品标签、包装可使用至2023年12月底。

  六、凡从事饲料药物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履行有关的兽药报批手续,并接受各级兽药管理部门的管理和质量监督,违者按照兽药管理法规进行处理。

  七、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原我部《关于发布(允许作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的通知》(农牧发[1997]8号)和《关于发布“饲料添加剂允许使用品种目录”的通知》(农牧发[1994]7号)同时废止。

  针对一些地方反映《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2023年农业部第168号公告,以下简称“168号公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部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需要,养殖场(户)可凭兽医处方将“168号公告”附录二的产品及今后我部批准的同类产品,预混后添加到特定的饲料中使用或委托具有生产和质量控制能力并经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认定的饲料厂代加工生产为含药饲料,但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动物养殖场(户)须与饲料厂签订代加工生产合同一式四份,合同须注明兽药名称、含量、加工数量、双方通讯地址和等,合同双方及省兽药和饲料管理部门须各执一份合同文本。

  (二)饲料厂必须按照合同内容代加工生产含药饲料,并做好生产记录,接受饲料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含药饲料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兽药有效成分、含量、饲料厂名称。

  (三)动物养殖场(户)应建立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按照法定兽药质量标准使用所加工的含药饲料,并接受兽药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代加工生产的含药饲料仅限动物养殖场(户)自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或倒买倒卖,违者按照《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为从养殖生产环节控制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168号公告”,切实加强饲料药物添加剂质量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委托加工含药饲料生产、使用活动的监管工作,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部门间的沟通,并依法严厉查处,同时请各地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部。

  4尼卡巴嗪、乙氧酰胺苯甲酯预混剂。

  5甲基盐霉素、尼卡巴嗪预混剂。

  10盐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预混剂。

  11盐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磺胺喹恶啉预混剂。

  29杆菌肽锌、硫酸粘杆菌素预混剂。

  1磺胺喹恶啉、二甲氧苄啶预混剂。

  11延胡索酸泰妙菌素预混剂。

  15盐酸林可霉素、硫酸大观霉素预混剂。

  18磷酸泰乐菌素、磺胺二甲嘧啶预混剂。

  20诺氟沙星、盐酸小蘖碱预混剂。

  21维生素C磷酸酯镁、盐酸环丙沙星预混剂。

  22盐酸环丙沙星、盐酸小蘖碱预混剂。

  一般饲料添加剂是指为保证或者改善饲料品质、提高饲料利用率而掺入饲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酸化剂、抗氧化剂、防霉剂、赋形剂和调味剂等。

  (1)饲料酸化剂主要用于仔猪配合饲料中,其主要作用是弥补胃酸分泌的不足,提高养分消化率,抑制病原微生物。酸化剂的作用具有条件性,其影响因素很多。

  国内外应用的酸化剂可分为单一酸化剂(包括有机酸化剂和无机酸化剂)和复合酸化剂两大类。在实际生产中,单一酸化剂使用较少,多使用复合酸化剂。

  有机酸化剂的化学性质特殊,在消化道内解离产生氢离子,有助于降低pH。而且,酸根阴离子是体内的中间代谢物,参与能量代谢供能。多数有机酸化剂具有良好的风味,故被广泛应用。

  常用的有机酸化剂有柠檬酸、乳酸、丙酸、苹果酸、山梨酸、甲酸(蚁酸)和乙酸(醋酸)等。使用最多的单一有机酸化剂是柠檬酸和延胡索酸。

  (2)饲料抗氧化剂指能够阻止或延迟饲料氧化、提高饲料稳定性和延长保质期的物质。饲料中多种营养成分(不饱和脂肪酸、微量元素、维生素)易在空气中氧化破坏,使饲料营养价值下降、适口性变差,甚至产生有害物质,因此须在饲料中添加一定的抗氧化剂。

  常用的抗氧化剂有乙氧基喹啉、二丁基羟基甲苯、丁基羟基茴香醚和没食子酸丙酯等。(3)饲料防霉、防腐剂指能抑制有害微生物生长繁殖,防止饲料发霉变质和延长贮存时间的饲料添加剂,主要是一些有机酸及其盐。

  饲料在贮存过程中极易被有害微生物污染,在适宜条件下,微生物进行大量繁殖,会使饲料发霉变质。需在饲料中添加一定量的防霉剂。

  (4)饲料赋形剂指在饲料加工过程中,为改善饲料性状(饲料的形状、饲料的混合程度、饲料颗粒硬度等)而添加的物质,包括黏结剂、乳化剂和抗结块剂等。

  (5)饲料调味剂通过改善饲料的气味,满足不同动物的要求。

  主要包括香味剂、甜味剂、酸味剂、鲜味剂等。(6)饲料着色剂着色剂分为两类:一是改变饲料产品色泽,**动物采食。二是通过增加着色物质在动物体内的沉积而改变动物产品的色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