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虫嗪 噻虫嗪防治什么害虫
噻虫嗪是一种广谱杀虫剂,具有快速、高效、低毒、低残留等特点,目前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中。噻虫嗪可有效防治蚜虫、白粉虱、粉虱等害虫,对植物影响小,不会破坏作物的生态平衡。
噻虫嗪的作用机理
噻虫嗪的主要作用机理是抑制昆虫神经系统的酯酶,使神经递质堆积,导致神经冲动传递受阻,引起昆虫麻痹、瘫痪、死亡。同时,噻虫嗪还能抑制昆虫的生长发育,阻止幼虫蜕皮、成虫产卵,从而达到杀虫的效果。
噻虫嗪的使用方法
噻虫嗪可通过叶面喷洒、土壤施用、种衣等方式使用。在叶面喷洒时,需要注意噻虫嗪的浓度和施药时间。一般来讲,浓度越高、施药时间越接近虫害发生期,效果越好。在土壤施用时,需注意施药剂量和施药深度。一般来讲,施药剂量越大、施药深度越浅,效果越好。
噻虫嗪的安全性
噻虫嗪对人和动物的影响较小,但在使用过程中仍需注意安全。使用噻虫嗪时,应戴口罩、手套、防护服等个人防护装备,避免接触皮肤、**、眼睛等部位。使用后,应立即洗手、洗脸、洗澡,保持清洁卫生。
拓展百科知识
农药残留:指在农产品中残留的农药成分。农药残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因此需要严格控制农药的使用量和使用方式,避免产生农药残留。
施药剂量:指在单位面积或单位体积的农作物上施用的农药数量。施药剂量的大小直接影响农药的效果和安全性。
昆虫神经系统:昆虫神经系统是昆虫的重要器官之一,控制昆虫体内的各种生理活动。昆虫神经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与人类和动物的神经系统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农药对昆虫神经系统的影响与对人和动物的影响不同。
参考来源
1.《农药学》(第三版),王志杰、李绍炯等著,中国农业出版社,2024年。
2.《农药学概论》(第四版),李树芬、李荣华等著,中国农业出版社,2024年。
3.《农药应用技术》(第二版),朱家宝、张玉强等著,中国农业出版社,2024年。
相关问答拓展:
1、波尔多液对炭疽病有效吗?
波尔多液可以对炭疽病起到一定的防治作用。波尔多液是一种农药,可以用于植物的病害治疗和预防。对于炭疽病,波尔多液中的铜离子可以抑制炭疽病的菌丝和芽孢的生长,有效地防止病害的发生和扩散。除了波尔多液,还有一些其他的化学物质和生物制品可以用于炭疽病的防治,如苯甲酸钠、硫酸铜、氯化钠等。过度使用这些农药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因此应该尽量减少农药的使用量,更多地采用生物防治等可持续的农业技术。
2、青枯病的症状原因及防治方法?
青枯病是一种常见的植物病害,主要危害果树、蔬菜、棉花等作物,其症状表现为植株叶片逐渐枯黄并最终脱落,严重时会导致植株死亡。以下是青枯病的症状原因及防治方法:
症状原因:
1.土壤缺乏养分:青枯病的发生与土壤中养分不足有关,如缺乏氮、磷、钾等元素,会导致植株生长不良,易感染病害。
2.水分管理不当:青枯病的发生与植株水分管理不当有关,如过度浇水或干旱缺水都会导致植株生长不良,易感染病害。
3.病虫害侵袭:青枯病易被一些病虫害侵袭,如白粉病、炭疽病等,这些病虫害会导致植株叶片受损,易感染病害。
防治方法:
1.合理施肥:在种植过程中,应根据植株生长情况和土壤情况合理施肥,补充植株所需的养分,提高植株的抗病能力。
2.合理浇水:在植株生长过程中,应根据植株的生长情况和土壤情况合理浇水,避免过度浇水或干旱缺水,保持植株健康。
3.防治病虫害:在植株生长过程中,应定期巡视植株,及时发现病虫害,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避免病虫害侵袭导致植株死亡。
4.加强管理:在植株生长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及时修剪枝条,清除病虫害和杂草,保持植株整洁,提高植株的抗病能力。
3、三樱椒炭疽病与疫病的区别?
三樱椒炭疽病和疫病是两种不同的**,其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点:1.引起**的病原体不同:三樱椒炭疽病是由真菌(Colletotrichumgloeosporioides)引起的植物病害,而疫病是由细菌(Pseudomonassyringaepv.tomato)引起的植物病害。2.发病部位不同:三樱椒炭疽病主要侵害植物果实,而疫病则主要侵害植物叶片和茎部。3.病症特征不同:三樱椒炭疽病主要表现为果实上出现黑色的病斑,病斑边缘清晰,中央凹陷,并有黑色胶状物;疫病则表现为叶片上出现水渍样病斑,随后病斑变为褐色,边缘不规则。4.防治方法不同:由于病原体不同,预防和治理方法也不同。对于三樱椒炭疽病,常采用清除病斑、适时修剪、定期喷洒杀菌剂等措施进行防治;对于疫病,常采用拔除受感染的植株、保持植物健康、定期喷洒铜剂等方式进行防治。三樱椒炭疽病和疫病是两种独立的植物病害,其病原体、发病部位、病症特征和防治方法均存在明显的区别。
4、橄榄炭疽病的防治方法?
1.科学施肥
橄榄树是深根性果树,需肥量不多,每年需施肥3次,第1次施促春梢肥,在开花前或花期施肥,株施钙镁磷肥2.5~3.0千克、腐熟农家肥40~70千克,促花芽分化和提高坐果率;第2次施壮果壮梢肥,在7月(幼果期)株施复合肥0.5~1.5千克或农家肥75~150千克;第3次施壮果促秋梢即秋梢肥,在8月至9月追施果实膨大肥,促进果实长大和秋梢生长,减轻炭疽病危害。
2.客土
当地橄榄园多数为山坡地,大雨冲刷易造成水土流失,根系**,出现露根的应及时覆土保护。一般2~3年要增加1次客土,特别是老果园、衰退果园。客土有利于促进根系发育,新的土壤有利于增加微量元素供应。
3.果园生草
在果园种紫云英、印度豇豆、藿香蓟、白三叶、印尼绿豆、圆叶决明、紫花扁豆、百喜草等绿肥,夏、冬季在果树行间铺草,草丛可以保湿,降低夏季土壤温度,保护根系,有利于根系生长;同时能增强土壤耕作层透气性,有利于肥料分解渗透,减少肥害;还有利于防止雨水对土壤的冲刷,减少露根现象,是实现病虫害绿色防控的重要措施。
4.化学防治
炭疽病在谢花达到50%时进行综合防治,药剂可用30%氯虫·噻虫嗪悬浮剂1200倍液加10%多抗霉素可湿性粉剂1500倍液。
5、金森女贞炭疽病怎么防治?
选择健康的植株:在繁殖或**金森女贞时,应选择健康的植株,避免病菌的传播。
保持良好的生长环境:金森女贞炭疽病的发生与环境有关,因此要保持种植区域的卫生和通风,避免潮湿和高温的环境。
及时清除感染植株:一旦发现感染植株,应立即将其移除并进行消毒处理,以防止病菌扩散。
使用合适的防治措施:可以使用化学药剂、生物制剂或物理控制等方式对金森女贞进行防治。例如,可以喷洒含有有效杀菌成分的农药,或者使用拮抗菌剂来控制病害的发展。
增强植物免疫力:通过适当的施肥、修剪和管理等手段,增强植物的免疫力,提高其抵抗病害的能力。
对于金森女贞炭疽病的防治,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包括选择健康的植株、保持良好的生长环境、及时清除感染植株、使用合适的防治措施以及增强植物的免疫力等方面。
拓展好文:干货!这些有效成分或已禁限用,或需开展再评价,请注意相关规定!
一、已出台公告的农药品种
1、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
这3种农药均属磺酰脲类长残效除草剂,易对后茬作物产生药害,给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造成较大损害。2024年12月,农业部颁布2032号公告,2024年12月31日起,禁止氯磺隆在国内**和使用;自2024年12月31日起,禁止胺苯磺隆单剂和甲磺隆单剂产品在国内**和使用;自2024年7月1日起,禁止胺苯磺隆复配制剂和甲磺隆复配制剂产品在国内**和使用;保留甲磺隆的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2、福美胂和福美甲胂
这2种农药均为有机砷类杀菌剂,有机砷类农药对人和环境具有较高的风险,为此,2024年12月,农业部颁布2032号公告,自2024年12月31日起,撤销福美胂和福美甲胂的农药登记证,自2024年12月31日起,禁止福美胂和福美甲胂在国内**和使用。
3、毒死蜱和**磷
多年的残留例行监测结果表明,毒死蜱和**磷在蔬菜上使用后引起残留超标的现象十分普遍,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24年12月,农业部颁布2032号公告,自2024年12月31日起,撤销毒死蜱和**磷在蔬菜上的登记,自2024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和**磷在蔬菜上使用。
4、杀扑磷
杀扑磷为高毒农药,2024年9月,农业部颁布2289号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撤销杀扑磷用于防治柑橘树介壳虫的登记,由于杀扑磷仅用于柑橘树上登记,意味着杀扑磷在我国也被全面禁用。截止日前,处于登记有效状态的产品仅有4个原药,见下表。
5、氯化苦和溴甲烷
2024年4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等作物”,溴甲烷和氯化苦均为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等作物不符合上述规定。2024年9月,农业部颁布2289号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撤销溴甲烷和氯化苦在蔬菜等作物上的登记,仅保留用于土壤熏蒸的登记。用于草莓、生姜、茄子、甜瓜、粮食、种子、食品及仓储灭鼠等的登记均被撤销。截止日前,处于登记有效状态的产品仅有4个产品,见下表。
6、氟苯虫酰胺
氟苯虫酰胺对大型溞等剧毒,易引起水生生态系统破坏,经开展监测和高级环境风险评估表明,氟苯虫酰胺对部分水生生物风险不可接受。2024年9月,农业部颁布2445号公告,撤销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上使用的登记,自2024年10月1日起,禁止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上使用。
7、2,4滴丁酯
经开展风险监测与安全评价项目和相关验证试验表明,2,4-滴丁酯对邻近作物极易产生药害。且各地反映的药害事故较多,农民损失严重,相关替代药剂也比较充足。2024年9月,农业部颁布2445号公告,不再批准2,4-滴丁酯的登记,也不再批准2,4-滴丁酯境内使用的续展登记。
8、磷化铝
鉴于磷化铝易引起人畜中毒或死亡事件,自2024年即开展再评价调研工作,2024年9月,农业部颁布2445号公告,要求生产磷化铝农药产品应当采用内外双层包装。外包装应具有良好密闭性,防水防潮防气体外泄。内包装应具有通透性,便于直接熏蒸使用。内、外包装均应标注高毒标识及“人畜居住场所禁止使用”等注意事项。自2024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其他包装的磷化铝产品。
9、三氯杀螨醇
三氯杀螨醇被列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议名单,为保障环境安全,2024年9月,农业部颁布2445号公告,撤销三氯杀螨醇的登记,自2024年10月1日起,全面禁止三氯杀螨醇的**和使用。
10、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和克百威等高毒农药在甘蔗上使用,与新《食品安全法》关于“禁止剧毒、高毒农药在蔬菜、果树、茶叶和中药材等作物上使用”的规定不符。2024年9月,农业部颁布2445号公告,撤销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作物上的登记;自2024年10月1日起,禁止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上使用。
11、百草枯
百草枯无特效解毒药,水剂产品一旦吞食或误服,导致极高的死亡率。随着百草枯使用量的扩大,每年因百草枯误服或**而导致死亡的人数有增无减,已成为引起农村社会问题的罪魁祸首。2024年4月,农业部等颁布1745号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产品的登记和生产许可,2024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百草枯水剂在国内的**和使用。百草枯水剂被禁用后,但其吸入毒性极高,属剧毒级,对生产工人和施药者仍存极高的职业健康危害,为保障人体生命安全和健康,2024年9月,农业部再颁布2445号公告,决定不再受理、批准百草枯的田间试验和登记申请,不再受理、批准百草枯境内使用的续展登记。保留百草枯母药生产企业产品的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二、拟建议采取管理措施的农药品种
1、乐果、丁硫克百威、乙酰甲胺磷
多年残留例行监测结果表明,蔬菜中氧乐果、克百威和甲胺磷等高毒农药时常被检出,为摸清引起高毒农药在蔬菜中被检出或超标的原因,经2024年上半年开展的残留验证试验表明,蔬菜上施用乐果、丁硫克百威、乙酰甲胺磷等农药后,普遍引起氧乐果、克百威或甲胺磷等高毒农药在蔬菜中被检出或超标问题。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八届19次会议审议,不再批准乐果、丁硫克百威、乙酰甲胺磷在蔬菜上的新增登记和续展登记。
2、硫丹和溴甲烷
硫丹作为有机氯农药,已被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禁止全球范围内生产和使用。环保部等12部委联合发布公告(〔2024〕21号)规定,自2024年3月26日起,禁止硫丹除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烟草烟青虫生产和使用外的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对于特定豁免用途的,应抓紧研发替代品,确保豁免到期前全部淘汰。我国已加入该公约,按公约要求,计划豁免硫丹的上述农业用途至2024年3月26日止。溴甲烷已列入《蒙特利尔国际公约》管控范围,我国已加入该公约。根据联合国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MFMP)、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批准的《中国消费行业甲基溴(即溴甲烷,以下同)整体淘汰计划(Ⅰ期)》中“农业行业甲基溴淘汰工作”及环保部和农业部签署的《关于淘汰甲基溴行业计划(农业)执行和管理备忘录》的要求,我国自2024年1月1日全面禁止甲基溴生产和施用。2024年因农业生产需要,我国申请了114吨溴甲烷取代豁免,豁免为每年申请,最终豁免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上述公约要求,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八届19次会议审议,将对硫丹产品登记证的有效期统一变更至2024年3月26日止,对溴甲烷产品登记证的有效期变更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叶枯唑
自2024年起,开始对叶枯唑开展再评价,由于毒理学试验资料不完善,安全风险存在隐患和不确定性,经评估论证,暂停批准叶枯唑的新增登记和续展登记。
三、正在开展再评价研究的农药品种
1、新**类农药
由于新**类农药对传粉昆虫如蜜蜂的种群可能存在严重影响,正与相关单位协作,共同开展新**类农药对蜜蜂慢性和迷向影响的试验研究。新**类农药包括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噻虫啉、啶虫脒、烯啶虫胺、呋虫胺、氯噻啉、哌虫啶等。
2、克百威
由于对鸟类的风险和危害较高,目前正在开展相关监测及调研工作,进一步明确克百威种衣剂等产品对鸟类的危害情况。截止日前,涉及我国处于有效期内的产品有291个(包括混剂)。
3、氟虫腈
残留例行监测结果表明,氟虫腈在蔬菜中检出率较高,氟虫腈卫生用悬浮剂和种子处理剂违规使用的反映较多,目前正在开展相关调研和再评价工作。
4、五氯硝基苯
五氯硝基苯属取代苯类杀菌剂,用于多种作物的土壤和种子消毒处理。五氯硝基苯在环境中降解缓慢,残效期长,使用量大,对哺乳动物可能存在慢性毒性作用,已先后被瑞典、奥地利、德国等国家禁用。为摸清五氯硝基苯使用风险,目前已开展相关研究和再评价工作。截止日前,涉及我国处于有效期内的产品有22个(包括混剂)。
5、多菌灵等8个品种
全国农药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多菌灵、**磷、吡虫啉、莠去津、混灭威、速灭威、甲草胺、乙草胺等8种农药在毒性、残留或环境安全等方面存在较高风险或具较高的风险不确定性,2024年已启动这8种农药的再评价研究。截止日前,涉及我国处于有效期内的多菌灵产品有953个(包括混剂),涉及我国处于有效期内的**磷产品有396个(包括混剂),涉及我国处于有效期内的吡虫啉产品有1393个(包括混剂),涉及我国处于有效期内的莠去津产品有964个(包括混剂),涉及我国处于有效期内的混灭威产品有10个(包括混剂),涉及我国处于有效期内的速灭威产品有62个(包括混剂),涉及我国处于有效期内的甲草胺产品有261个(包括混剂),涉及我国处于有效期内的乙草胺产品有679个(包括混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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