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分类 林地分类标准表
林地分类是农业领域中的重要概念之一。林地分类是根据林地的不同特征和用途对林地进行划分和分类。它是林地资源管理和保护的基础,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提高林业产值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本篇文章将围绕着林地分类展开,介绍林地分类的相关内容和应用。
林地分类的基本概念林地分类是指根据林地的植被类型、土壤类型、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管理方式等因素,对林地进行划分和分类的过程。林地分类可以从不同角度对林地进行划分,比如按照林木的物种、林木的生长环境、林木的用途等方面进行分类。林地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林地分类的分类标准林地分类的分类标准主要有三个方面:生态因素、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其中,生态因素是指植被类型、土壤类型、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等自然环境因素,经济因素是指林木的用途、生长速度和木材品质等因素,社会因素是指林地所处的地理位置、管理方式和土地利用现状等因素。
按照生态因素分类,林地可以分为天然林、植被恢复林、人工林、灌木林、草地林、沼泽林等类型。按照经济因素分类,林地可以分为经济林、育种林、保护林、风景林、特用林等类型。按照社会因素分类,林地可以分为国有林、集体林、个人林、林地转移**等类型。
林地分类的应用林地分类在林业发展和生态保护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林地分类可以帮助林业部门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林地资源。不同类型的林地有不同的用途和管理方式,林地分类可以使林业部门更好地了解林地的特点和特性,从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林地分类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也具有重要意义。不同类型的林地对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的影响是不同的,林地分类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的林地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从而实现生态保护和生态平衡。
林地分类对于提高林业产值和推动经济发展也具有重要作用。不同类型的林地有不同的经济价值和利用价值,林地分类可以帮助林业部门更好地了解林地的经济潜力和利用价值,从而采取相应的经济措施,提高林业产值和推动经济发展。
拓展百科知识1.天然林(tiānránlín):指未经人工干扰、自然生长的森林,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2.保护林(bǎohùlín):指为保护水土、水源、生物多样性和景观等而划定的林地,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
3.经济林(jīngjìlín):指为经济目的而种植的林地,以生产林木和林产品为主要目标。
参考文献:
1.林业资源管理与保护.《林业资源管理与保护》编委会.中国林业出版社,2024.
2.林业基础.闫建新.中国林业出版社,2024.
相关问答拓展:
1、无立木林地与宜林地的区别?
无立木林地是林地地类一种,宜林地是林业用地分类一种。
无立木林地包括“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及其它达不到疏林地标准、尚未人工更新或天然更新达不到中等等级的林地。
宜林地,是林业用地的一个类别。凡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林中空地以及不能种植农作物而宜于林木生长的一切荒山荒地,统称宜林地。
2、有土地台账证还能说是林地吗?
有土地证,还需按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后纳入林地。
林地认定标准:
一是有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二是**批准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或**批准的国土规划中已将其纳入林地;三是按现状。如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证等,按非规划林地,如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证等,应按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后纳入林地。
3、绿地分类?
绿地应分类因为不同类型的绿地具有不同的功能,科学分类有利于提高绿地的综合效益。例如,在城市中,公园作为城市绿肺,可以供人们休闲,也可以起到调节城市气候、改善空气质量等多种作用;而街心绿地则更多的是为行人提供休息的场所;此外还有生态绿地、林地等。如果进行科学的分类,可以使不同绿地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需要注意的是,应该考虑到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以及各种绿地的特点和功能,而不是简单地划分为几个类别。同时,分类也需要结合具体的城市规划和生态建设方案,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4、防护林与公益林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1、公益林
通常所称的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
2、防护林
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二、利用途径不同
1、公益林
1)积极鼓励与生态公益林主导功能密切的利用方式,如科学考察、定位观察、试验研究、科普教育、种质标本采集、生态旅游、物种与遗传基因保存和自然遗产留存等。
2)有条件地允许利用林下多种资源进行非木质资源开发。
3)严格控制对公益林的采伐更新,严格禁止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采伐、抚育和改造活动。
2、防护林
生态公益林是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
三、等级分类不同
1、公益林
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划定,经批准公布并签有公益林保护协议的森林、林木以及宜林地,包括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公益林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公益林。
2、防护林
在我国,生态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国家公益林:由地方人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并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包括森林、林木、林地。国家公益林按照保护等级划分为特殊和重点二个等级。
5、有关农村森林的规定?
农村森林是指在农村地区的森林,通常是由个人或集体所有并管理的。以下是有关农村森林的一些规定:
所有权:农村森林通常归个人或集体所有。所有者可以是个人、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或国有林场。所有者负责维护森林的健康和生态平衡,确保森林得到保护。
用途限制:由于森林的特殊性质,许多国家都对其用途进行了限制。例如,在一些地区,农民只能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采伐森林,以满足当地社区的需求。许多国家还规定了农民可以砍伐的森林面积,以确保森林的可持续性。
采伐限制:为了保护森林资源,许多国家对农村森林的采伐有着严格的限制。例如,一些国家禁止农民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采伐森林,或者只能在特定的情况下采伐森林,如为了满足社区的需求或应对自然灾害。一些国家还规定了每个农民每年可以采伐的森林面积,以确保森林的可持续性。
生态保护: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许多国家要求农民在采伐森林时要注意生态保护。例如,在一些地区,农民必须遵守特定的采伐规则,以确保不会损害森林中的野生动物和植物。一些国家还鼓励农民采用可持续的采伐方式,如更新采伐和可持续采伐等,以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土地管理:农村森林往往占用了农村地区的土地资源。为了保护土地资源,许多国家要求农民在使用森林时要遵守土地管理规定,如不得破坏森林中的植被、不得在森林中从事非法活动等。一些国家还鼓励农民采用有机方式管理森林,以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为了保护农村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许多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管理措施。这些规定通常包括所有权、用途限制、采伐限制、生态保护、土地管理等方面。
拓展好文:我国林地是如何分类的
根据我国《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2024年),土地类型分为林地和非林地两大地类。其中,林地划分为8个地类,即: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辅助生产林地。划分标准为:
(一)林地
1.有林地:连续面积大于0.067hm2、郁闭度0.20以上、附着有森林植被的林地,包括乔木林、红树林和竹林。
(1)乔木林:由乔木(含因人工栽培而矮化的)树种组成的片林或林带。其中,乔木林带行数应在2行以上且行距≤4m或林冠冠幅水平投影宽度在10m以上;当林带的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3倍时,应视为两条林带;两平行林带的带距≤8m时按片林调查。
乔木林分为纯林和混交林:
①纯林:一个树种(组)蓄积量(未达起测径级时按株数计算)占总蓄积量(株数)的65%以上的乔木林地。
②混交林:任何一个树种(组)蓄积量(未达起测径级时按株数计算)占总蓄积量(株数)不到65%的乔木林地。
(2)红树林:生长在热带和**带海岸潮间带或海潮能够达到的河流入海口,附着有红树科植物和其它在形态上和生态上具有相似群落特性科属植物的林地。
(3)竹林:附着有胸径2cm以上的竹类植物的林地。
2.疏林地:附着有乔木树种,连续面积大于0.067hm2、郁闭度在0.10-0.19之间的林地。
3.灌木林地:附着有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的乔木树种以及胸径小于2cm的小杂竹丛,以经营灌木林为目的或起防护作用,连续面积大于0.067hm2、覆盖度在30%以上的林地。其中,灌木林带行数应在2行以上且行距≤2m;当林带的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3倍时,应视为两条林带;两平行灌木林带的带距≤4m时按片状灌木林调查。
(1)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参加森林覆盖率计算灌木林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其它灌木林:不属于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
4.未成林造林地
(1)人工造林未成林地:人工造林(包括植苗、穴播或条播、分殖造林)和飞播造林(包括模拟飞播)后不到成林年限,造林成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分布均匀,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
①人工造林当年造林成活率85%以上或保存率80%(年均等降水量线400mm以下地区当年造林成活率为70%或保存率为65%)以上;
②飞播造林后成苗调查苗木3000株/hm2以上或飞播治沙成苗2500株/hm2以上,且分布均匀。
(2)封育未成林地:采取封山育林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后,不超过成林年限,天然更新等级中等以上,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
5.苗圃地:固定的林木、花卉育苗用地,不包括母树林、种子园、采穗圃、种质基地等种子、种条生产用地以及种子加工、储藏等设施用地。
6.无立木林地
(1)采伐迹地:采伐后保留木达不到疏林地标准、尚未人工更新或天然更新达不到中等等级的林地。
(2)火烧迹地:火灾后活立木达不到疏林地标准、尚未人工更新或天然更新达不到中等等级的林地。
(3)其它无立木林地
①造林更新后,成林年限前达不到未成林造林地标准的林地;
②造林更新到成林年限后,未达到有林地、灌木林地或疏林地标准的林地;
③已经整地但还未造林的林地;
④不符合上述林地区划条件,但有林地权属证明,因自然保护、科学研究等需要保留的土地。
7.宜林地:经县级以上人民**规划为林地的土地。
(1)宜林荒山荒地:未达到上述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标准,规划为林地的荒山、荒(海)滩、荒沟、荒地等。
(2)宜林沙荒地:未达到上述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标准,造林可以成活,规划为林地的固定或流动沙地(丘)、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等。
(3)其它宜林地:经县级以上人民**规划用于发展林地的其它土地。
8.辅助生产林地: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与配套设施用地和其它有林地权属证明的土地,包括:
⑴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用地;
⑵贮存种子、苗木、木材和其它生产资料的设施用地;
⑶集材道、运材道;
⑷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
⑸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设施用地;⑹供水、供热、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用地;
⑺其它有林地权属证明的土地。
(二)非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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