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落素溶液加热
1、重庆帝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干肉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渝北区刘世勇副食便利店销售、湖南双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臭干子(素食),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GB2726-2024)中规定,熟肉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3、开州区兴博副食店经营部销售、宜昌市添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美国青豆,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4、重庆市月新美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垫江县丛平副食百货经营部销售的花生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
6、巫山县大昌镇雨泉纯净水厂生产的雨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常见的条件致病菌,属于非发酵革兰氏阴性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普遍存在于自然环境中,而在潮湿环境尤甚。饮用水中超标可能是由于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等有关。
7、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街道(两路农贸市场一层66号摊位)雷忠勇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灰霉病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4)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8、开州区惠都副食超市永安店销售、沂水县恒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巧克力威化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9、忠县官坝场清雨玲烟酒店销售、重庆厨爽麻油调味品厂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乙基麦芽酚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中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香料,可作为烟草、食品、饮料、香精、果酒、日用化妆品等的香味增效剂、香味改良剂。但过量食用乙基麦芽酚会对人的肝脏产生一定影响,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甚至造成肝、肾损伤,对人体危害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精香料。食用植物调和油中乙基麦芽酚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乙基麦芽酚价格低廉、用量少的特点,在食用植物油中掺入调香、调色违规添加物,以次充好,以普通油充高档油。
10、大足区腩潮鲜火锅店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内吸、广谱、高效、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4-氯苯氧乙酸钠为白色针状或棱状结晶,略有酚味,易溶于水,性质稳定,长期存放不变质,对人体有积累毒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豆芽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而违规使用。
11、大足区腩潮鲜火锅店销售的鸭肠,甲醛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甲醛是致癌物,为了让产品保持新鲜有光泽而添加甲醛,例如,鱿鱼、带鱼、海参都含有一定量的甲醛,此类食物中的重金属也超标,经常食用会导致人体体重金属中毒或甲醛中毒,当人体大量吸入甲醛时,会严重危害健康,甚至威胁生命安全。通常,人体吸入过量甲醛后,四肢会出现水肿,而且,甲醛还会增加婴幼儿白血病的发病率。但现在一些不法商家为了保鲜,会在食品中添加甲醛,甲醛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食材时,一定要注意这几类食物,即使贪吃也不要吃。
12、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沙坪坝首创分公司销售的黄花菜(蔬菜干制品),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3、沙坪坝区天奎副食经营部店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人体若长期大量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铅会蓄积在体内,危害人体健康。铅含量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14、万州区百安坝不过岗食品店销售、万州区陈家坝不过岗白酒坊生产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的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属于非营养型合成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甜蜜素,无臭、味甜,为无营养甜味剂。加热后略有苦味。分解温度约280℃,不发生焦糖化反应。酸性环境下略有分解,碱性时稳定。其浓度大于0.4%时带苦味,溶于亚硝酸盐、亚硫酸盐含量高的水中,产生石油或橡胶样的气味。具有非吸湿性,不支持霉菌或其他细菌生长。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24)的规定,“甜蜜素”属于合法的食品添加剂,可以作为甜味剂,其使用范围为: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水果罐头、腐乳类、饼干、复合调味料、饮料类(包装饮用水除外)、配制酒、果冻的最大使用量为0.65g/kg;果酱、蜜饯凉果、腌渍的蔬菜、熟制豆类最大使用量为1.0g/kg;脱壳熟制坚果与籽类最大使用量为1.2g/kg;面包、糕点最大使用量为1.6g/kg;带壳熟制坚果与籽类最大使用量为6.0g/kg;凉果类、话化类、果糕类最大使用量为8.0g/kg。另外,糖尿病患者、肥胖者可用其代替糖。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的甜蜜素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11mg/kgbw。也就是说,对于一个体重60kg的成年人来说,即使每天都吃到甜蜜素,只要其每天摄入量不超过660mg,就不会给人体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而且由于甜蜜素的甜度很大,一般情况下也很难通过正常的日常饮食达到有害摄入量。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角度,甜蜜素是有充分的风险评估结果的,正常的使用量不会对人体的健康造成危害。
甜蜜素作为我国的合法添加剂,在酒类产品中只能用于配制酒,配制酒又称调制酒,是一种混合的酒品。如果在白酒中使用甜蜜素,就属于超范围添加,是一种违规行为。与配制酒不同,白酒是按照传统的工艺生产的,要求不允许加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外来物质,如香精、香料,包括甜蜜素在内的各种甜味剂都是不允许添加的。按照我国现行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白酒是不允许添加甜蜜素的
15、重庆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冉家坝SM店销售、四川省绿植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成都市绿植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土冰糖(多晶体冰糖),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糖中的螨是一项生物指标,在潮湿的环境下容易滋生螨。食糖中若检出含有螨,可能是食糖在生产,运输或存放的过程中受到了螨污染。螨类容易被意外食入,大量进入消化道后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
16、沙坪坝区天奎副食经营部店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7、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双庆路福城中央二期旁双福农贸市场(一楼)10号陈世伦销售的红小米,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食品中最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DNFP)和国际职业卫生重金属委员会将镉列入重点研究的环境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则将其作为优先研究的食品污染物。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18、梁平区何妹冻品经营部销售的散装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规定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100mg/kg。油条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长期摄入铝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影响人体对铁、钙等营养元素的吸收,从而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等,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19、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双庆路福城中央二期旁双福农贸市场(一楼)102号张义华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种新型的菊酯类杀虫剂,为限量使用的农药。农产品中检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可能原因为农户超量使用进行病虫害防治。食用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超标的蔬菜,可能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肌肉震颤、抽搐等症状。
20、璧山区叶成芳食品店销售的干制木耳(小木耳),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水分是固体类型食品的质量指标,其与产品质量稳定性、微生物的生长条件均有密切的关系,是影响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水分不符合要求的主要原因,可能与生产过程及环境控制不当;或者储运过程条件不当有关。
21、两江新区佑才中餐酒楼经营使用、重庆恒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料酒(液态调味料),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氨基酸态氮是料酒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鲜味越浓。该产品实际检测含量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原因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或者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
22、酉阳县小师傅包子馆销售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糖精钠又名邻邻苯甲酰磺酰胺钠,开发于1879年,是最早应用的人工合成非营养型甜味剂,溶于水,在稀溶液中的甜度为蔗糖的200~500倍,浓度大时有苦味,在酸性条件下加热,甜味消失,并可形成苦味的邻氨基磺酰苯甲酸。因其低热量、不为人体吸收、可随大小便一起自动排出等特点被肥胖病、高血脂、糖尿病和龋齿等患者用作食糖替代品。糖精钠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无营养价值。当食用较多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许多国家都限制了糖精钠在食品加工中的使用量。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23、大渡口区山区农夫老火锅店销售的活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2024)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水产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4、梁平区博源百货商行销售的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2024)中规定,磺胺类(总量)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脂肪、肝、肾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鸡肉中磺胺类(总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食用磺胺类(总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
25、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双庆路福城中央二期旁双福农贸市场(一楼)10号陈世伦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4)中规定,克百威在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芹菜中克百威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违规使用。
26、重庆行天下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盘(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2024)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27、重庆市聚唱文化娱乐有限公司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2024)中规定,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不彻底、消毒灭菌不彻底,也可能是操作人员或周围环境不清洁,造成餐饮具二次污染。
28、永川区雷泽贤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9、永川区雷泽贤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山药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中规定,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2g/kg。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改善蔬菜干制品的色泽,从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
30、丰都县福老三高粱酒坊生产的高粱酒,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总酸(以乙酸计),食醋是我国传统的调味品,同时具有抗疲劳、抗氧化等多种医疗保健功能。总酸(以乙酸计),是食醋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一般而言,总酸含量越高说明食醋发酵程度越高,酸味越浓。总酸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白酒》(GB2719—2024)中规定食醋中总酸(以乙酸计)不得低于3.5g/100mL。高粱酒中总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未按标签明示值要求组织生产;还有可能是出厂检验把关不严。
31、重庆金圣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酉阳华章分公司销售的木瓜丝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32、重庆金圣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酉阳华章分公司销售的油麦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4)中规定,氟虫腈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油麦菜中氟虫腈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传递食品安全状况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守护民生饮食健康
热门作者: 农业播报侠 种子小百科 农产新干线 农情领航灯 绿色农业防治通 种子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