芸豆什么时候喷防落素(地芸豆什么时候播种)
1.重庆市江津区弟兄鱼商行经营销售的牛蛙(散装),呋喃唑酮代谢物(实测值:21.9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曾广泛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和蛋白质结合后稳定,故检测其代谢物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长期大量摄入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多发性末梢神经炎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牛蛙中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
2.云阳县水帘洞科技有限公司吾空花果山望江生活服务站经营销售的鸡蛋(散装鲜鸡蛋),氟苯尼考(实测值:159.2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2024)中规定,氟苯尼考在鸭蛋中不得检出。鲜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3.九龙坡区浙联优选副食超市经营销售的黑芝麻(散装),酸价(以脂肪计)(KOH)(实测值:6.1mg/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3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酸价(以脂肪计)可用于评价食品酸败的程度。食品酸败可产生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2024)中规定,坚果与籽类中酸价限量值不得超过3mg/g。另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24)中规定,食用植物油中酸价限量值不得超过3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4.铜梁区成程金泉食品超市经营销售的干木耳(散装干制食用菌),水分(实测值:15.8g/100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2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5.重庆好又多百货商业有限公司大礼堂店经营销售的黑木耳(干),水分(实测值:14.4g/100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2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水分是固体类型食品的质量指标,其与产品质量稳定性、微生物的生长条件均有密切的关系,是影响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水分不符合要求的主要原因,可能与生产过程及环境控制不当;或者储运过程条件不当有关。
6.重庆市永川区一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永川区永杰桶装水经营部经营销售的渝西明珠包装饮用水(17.5L/桶),铜绿假单胞菌(实测值:8,0,0,0,92CFU/250m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n=5,c=0,m=0CFU/250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7.重庆雅斛饮品有限公司生产、南岸区极点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华蓥山优质饮用天然矿泉水(17.8L/桶),铜绿假单胞菌(实测值:0,0,0,8,7CFU/250m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n=5;c=0;m=0CFU/250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常见的革兰氏阴性杆菌,该菌为专性需氧菌,生长温度范围25~42℃。因对营养要求不高,在水、土壤、食品以及医院等环境中广泛存在。同时因对消毒剂、干燥、紫外线等理化因素具有很强的抵抗力,所以对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较大健康风险,容易引起急性肠道炎、脑膜炎、败血症和皮肤炎症等疾病。我国最新饮用水标准明确规定每250mL水样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并且要求出厂前对每批次成品进行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如果检出,则为不合格产品,应该召回和停止销售。
8.重庆市大足区荣财食品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干山药,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90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2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9.荣昌区昌元街道霞妹食品店经营销售的干木薯,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84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2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中规定,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2g/kg。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改善蔬菜干制品的色泽,从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
10.万州区周家坝妍希副食店经营销售的血旺,甲醛(实测值:107.46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添加”)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甲醛是致癌物,为了让产品保持新鲜有光泽而添加甲醛,例如,鱿鱼、带鱼、海参都含有一定量的甲醛,此类食物中的重金属也超标,经常食用会导致人体体重金属中毒或甲醛中毒,当人体大量吸入甲醛时,会严重危害健康,甚至威胁生命安全。通常,人体吸入过量甲醛后,四肢会出现水肿,而且,甲醛还会增加婴幼儿白血病的发病率。但现在一些不法商家为了保鲜,会在食品中添加甲醛,甲醛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食材时,一定要注意这几类食物,即使贪吃也不要吃。
11.渝中区霹雳火烧烤店经营销售的四季豆,噻虫胺(实测值:0.022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01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噻虫胺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分子式是C6H8ClN5O2S。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小麦、玉米、花生、大白菜、甘蓝、番茄、茄子、黄瓜、马铃薯、柑橘树、苹果树、梨树、西瓜、枸杞、茶树等20多种作物防治蚜虫、叶蝉、蓟马、飞虱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的杀虫剂。GB2763-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根茎类蔬菜中噻虫胺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噻虫胺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12.万州区龙都菜市场程文经营售卖的韭菜(散装),腐霉利(实测值:0.55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腐霉利是一种广谱内吸性的高效杀菌剂,对低温高湿条件下发生的灰霉病、菌核病有显著效果,但菌株容易对其产生抗性。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4)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13.江津区壹佳彗购副食超市经营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实测值:216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4.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康庄美地店经营销售的多宝鱼(散装称重),恩诺沙星(实测值:238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通不适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15.忠县红星路万朗副食超市经营销售的小黄姜,铅(以Pb计,实测值:0.23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1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铅(以Pb计)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时未对原料进行严格验收或为降低产品成本而采用劣质原料,导致生产原料或辅料中的铅带入;也可能是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食品。
16.重庆市惠邻购物中心经营销售的干制百合(计量称重),铅(以Pb计,实测值:0.356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2mg/kg);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1.12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2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百合中的二氧化硫主要是燃烧硫磺熏蒸食品时形成的,燃烧硫磺产生的二氧化硫,可使表面细胞破坏,促使其干燥,同时由于其还原作用,可破坏酶的氧化系统,阻止氧化作用,以提高成色,延长存放时间,从而达到防止变质的目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百合中的二氧化硫的残留量最大限量是0.2g/kg。
17.重庆市惠邻购物中心经营销售的香蕉(计量称重),吡虫啉(实测值:0.190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吡虫啉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等特点,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4)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18.南岸区兴兴克策烤肉餐饮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饮具(蘸料碗),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2024)中规定,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不彻底、消毒灭菌不彻底,也可能是操作人员或周围环境不清洁,造成餐饮具二次污染。
19.忠县红星路万朗副食超市经营销售的红朝天椒,镉(以Cd计,实测值:0.16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一种慢性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4)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在水产动物(头足类,去除内脏)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mg/kg。辣椒、韭菜、鱿鱼中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20.两江新区家联生鲜超市经营销售的猪肝,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实测值:2.3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五氯酚酸钠属于杀虫除草剂,也可消灭钉螺、蚂蟥等有害生物。动物产品的五氯酚酸钠残留,可能会导致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症状有乏力、头昏、恶心、呕吐、腹泻等。皮肤接触可致接触性皮炎。长期接触者可有周围神经病。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已将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列入《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21.垫江县百信生活超市经营销售的黄豆芽(散装),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实测值:0.108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内吸、广谱、高效、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4-氯苯氧乙酸钠为白色针状或棱状结晶,略有酚味,易溶于水,性质稳定,长期存放不变质,对人体有积累毒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豆芽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而违规使用。
22.重庆市南川区风之彩商贸有限公司花山公园超市经营销售的小叶桔(散装),丙溴磷(实测值:0.28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丙溴磷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的非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在叶片上有较好的渗透性,对柑橘类红蜘蛛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丙溴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4)中规定,丙溴磷在桔、橙等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小叶桔中丙溴磷超标,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23.梁平区梁山街道双桂农贸市场蒋益金经营销售的韭菜(散装),毒死蜱(实测值:0.069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4)中规定,毒死蜱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韭菜中毒死蜱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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