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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防护林工程的树种和作用分别有哪些

2023-10-22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648 次
三北防护林工程的树种和作用分别有哪些

三北防护林工程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建设工程之一,其目的是通过大规模的树木种植,防止北方沙漠化和黄河流域泥沙淤积等环境问题。树种的选择是该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树种对于生态环境的改善效果也有所不同。

三北防护林工程所选用的树种必须具有适应性强、抗逆能力强的特点。由于北方地区的气候条件恶劣,植物生长条件差,因此选用的树种必须具有适应性强的特点。同时,由于北方地区干旱少雨,选用的树种还必须具有抗旱性强的特点。

三北防护林工程所选用的树种还必须具有生态效益显著的特点。这些树种能够促进土壤固结,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壤肥力,减少水土流失,提高土地的生产力。这些树种还能够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净化空气,提高空气质量,促进气候稳定。

三北防护林工程所选用的树种有很多种,其中比较常见的有:

沙柳

沙柳是一种适应性强、抗旱能力强的树种,能够在贫瘠的沙漠地区生长。沙柳的根系发达,能够有效地固结土壤,减少水土流失。同时,沙柳还能够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净化空气,提高空气质量。

沙梭

沙梭是一种适应性强、抗旱能力强的树种,能够在贫瘠的沙漠地区生长。沙梭的根系发达,能够有效地固结土壤,减少水土流失。同时,沙梭还能够提高土地的肥力,促进土壤结构的改善。

沙棘

沙棘是一种适应性强、抗旱能力强的树种,能够在贫瘠的沙漠地区生长。沙棘的果实富含维生素C和胡萝卜素等营养物质,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同时,沙棘还能够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净化空气,提高空气质量。

三北防护林工程是我国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树种选择的合理性对于工程效果的影响至关重要。沙柳、沙梭、沙棘等树种,具有适应性强、抗旱能力强、生态效益显著等特点,是三北防护林工程中常见的树种,对于防止沙漠化和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

相关问答拓展:

樟子松和白蜡木哪个好?

樟子松好,樟子松是中国防腐木材主选原材料,这种木材的材质好,无论是密度还是硬度都很适中,握孔力中,纹理细直,木纹也很清晰,而且防腐性能很好,在经过防腐后,还可以很好的染色。

樟子松的树形和树干也很优美,它能耐干旱、耐寒冷,还有很好的抗风行,很适合作为绿化树种,也可作为三北地区防护林及固沙造林的主要树种。

红松和樟子松木材优缺点?

红松是著名的珍贵经济树木,树干粗壮,大的两个人手拉手都抱不过来。树高入云,挺拔顺直,是天然的栋梁之材。红松材质轻软,结构细腻,纹理密直通达,形色美观又不容易变形,并且耐腐朽力强,所以是建筑、桥梁、枕木、家具制作的上等木料。即使是红松的枝丫、树皮、树根这也可用来制造纸浆和纤维板。从松根、松叶、松脂中还能撮松节油、松针油、松香等工业原料!

樟木松比红松纹理要粗一些.材质较强,纹理直,可供建筑、家具等用材。树干可割树脂,提取松香及松节油,树皮可提取栲胶。树形及树干均较美观,可作庭园观赏和绿化树种。由于具有耐寒、抗旱、耐瘠薄及抗风等特性,可作三北地区防护林及固沙造林的主要树种。

松树有几种分类?

松树,是一年四季常绿的植物,一大部分都是高大乔木。松树,通常高20~50米,最高可以达到75米。极少数为灌木状,比如偃松和地盘松。较幼时的树冠为金字塔形,树枝多呈轮状着生。幼苗出土、子叶展开以后,首先着生的为初生叶,单生,螺旋状排列,线状披针形,叶缘具齿。初生叶行使叶的功能1~3年后,才出现针叶,通常2、3、5枚成束,着生于短枝的顶端。松树的每束针叶根部都有叶鞘,但早期会脱落或宿存。松树的叶肉组织中的树脂道的位置在植株成年时非常恒定,通常分为外生、中生、内生等3种类型。

山边松树

在松树针叶的横切面中,我们可以见到1或2个维管束,特殊环境下可在双维管束松树中出现维管束合并的情况。球花单性,雌雄同株。球果多数由种鳞组成,成熟后木质化。种鳞的***露增厚部分称鳞盾,鳞盾先端的瘤状突起称鳞脐。有的树种鳞脐具刺,有的无。球果成熟时种鳞张开,种子脱落;不过少数树种种鳞则长期保持关闭状态。每个种鳞都有种子2粒,每个种子上都长有一个长翅,只有少数是短翅或无翅。

小枝松科是***子植物门中最大的科,有10个属、230多种,其中松属就有90多种,是松科也是整个***子植物门中最大的属。松树是北半球最重要的森林树种,除苏门答腊松分布到南纬2度外,其余各种都自然生长在由赤道到北纬72度的山川原野上。尤其在温带地区,松属植物不但种类繁多,而且极易形成浩瀚的林海,所以松树有“北半球森林之母”的称号。

松树,对我们生活的这个陆生环境有非常强的适应性。它们能够承受-60℃的低温或50℃的高温,能在***露的矿质土壤、砂土、火山灰、钙质土、石灰岩土及由灰化土到红壤的各类土壤中生长,耐干旱、贫瘠,喜阳光,因此是著名的先锋树种。松树最明显的特征是叶成针状,常2针、3针或5针一束。如油松、马尾松、黄山松的叶2针一束,白皮松的叶3针一束,红松、华山松、五针松的叶5针一束。松树为雌雄同株植物,而且孢子叶成球果状排列,形成雌、雄球花。雌球花单个或2~4个着生于新枝顶端,雄球花多数聚集于新枝下部。松树的球花通常于春夏季开放,不过花粉传到雌球花上后,需要等到第二年初夏才萌发,使雌花受精,并发育成球果(俗称松塔或松球,不是果实)。这种球果通常是在秋后成熟,种鳞会张开,而且每一个种鳞中都有两粒种子。

说到这个松属植物,它们中的绝大部分种类是高大挺拔的乔木,并且材质好,不乏栋梁之材。中国东北的“木材之王”——红松、北美西部广为分布的高大树种(高达75米)——西黄松、原产于美国加州沿海生长速度最快的松树——辐射松、原产于美国东南部的湿地松、美洲加勒比海地区原产的加勒比松、广布于欧亚大陆西部和北部的欧洲赤松等等,都是著名的用材树种。另外,松树的观赏价值也是众所周知的。在中国,从皇家古典园林到现代居民家中都能见到松树的倩影,例如北京北海、颐和园中的油松、白皮松,树桩盆景中广泛应用的五针松等,在一些名山胜地,也有很多是山以松壮势、松以山出名。比如天下第一奇山黄山的黄山松、西岳华山的华山松、人间第一峰长白山的美人松……都是令游人叹为观止的美景。

斜松

总结一下,全世界松树的种类大约有八十余种,尽管种类繁多,叶形大都细长似针,通称松针,针叶多数由一枚叶或几枚叶成束生在一起,一针一束的单叶松,仅美国的内华达州和墨西哥有分布,属少数种。而两针一束的双叶松不仅种类多,而且分布广,如分布于华北、西北几省区的油松、樟子松、黑松和赤松、华中几省的马尾松、黄山松、高山松、秦巴山区的巴山松,以及台湾松和北美短叶松,多数是我国荒山造林的主要树种。三针一束的三叶松有分布于秦岭、关山林区的白皮松、川滇地区的云南松、思茅松、华中华南引种的湿地松、火炬松等。在我国境内,四针一束的松树种类较少见,这个品种只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有分布。

像卵果松、拉威逊松都是四针或五针束的。分布较广的是五针一束的松树,有东北的红松、西北西南几省的华山松,还有乔松、广东松、安徽五针松、大别山五针松、偃松、台湾果松等。松针的不同,有助于我们进行松树分类和识别,认识松树的生态特征。一般五针松是适宜于湿润环境,对土壤要求很严格,而两针或三针束的松树就比较能耐干旱,在较薄的土壤上也能生长。比如两针一束的油松,对陆地气候和气候干旱有极强的适应性。 这可能还跟它的针叶气孔带凹陷,树叶表面的被蜡质可减少部分蒸发有关。

对于松树来说,因为原产地地理分布的差异,在原产中国的松树中,樟子松、新疆五针松、偃松最耐寒,对热量要求较低。红松对热量要求也较低。赤松、油松、白皮松、华山松、高山松、黄山松、巴山松为暖温带和亚热带高海拔地区树种,对热量要求中等。马尾松、云南松、乔松和思茅松分布于更靠南的地区,要求较高的热量。南亚松是热带松树,对热量的要求最高。对湿润条件的要求,五针松通常高于二针松,不过也是因种而异的。比如同是五针松的红松和华山松,前者就比后者要求更湿润的条件;同是二针松的赤松和马尾松对湿润条件的要求普遍高于油松和云南松。所以,这可能也和地理分布上随经度而发生的替代现象有关系。

绝大部分松树,特别是二针松是喜光树种,耐阴性极弱。它的外形表现是树冠稀疏,自然整枝高;生理上表现为补偿点低;在成林特性上多为先锋树种。当原始林遭到破坏或火灾后,它们很易发展起来而占据***露空间。如中国南部地区常绿阔叶林破坏后,很易由马尾松或云南松代替。但这些松林并不稳定的,当它们形成适当的森林环境后,又为一些比较耐阴的基本成林树种出现的主要是山杨和桦树等阔叶树,而后才出现红松,并且由于红松具有耐阴和长寿两大,最后又恢复它的优势地位。 除了红松和山杨、桦树的互相更替之外,另外还有蒙古栎(柞树)和红松出有互相更替的现象。

沙柳橛子适合沙漠种植吗?

适合。沙柳橛子被称为“沙漠植物”,作为北方防风沙主力,耐旱固沙,是"三北防护林"的首选之一,也是非常适合沙漠地带种植。沙柳是一种生长在沙漠中的灌木植物,在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治理中,鄂尔多斯市种植了约千万亩沙柳,有效改善了当地恶劣的生态环境。

两山绿化管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巩固南北两山绿化成果,促进南北两山绿化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南北两山绿化的规划建设、经营保护和监督管理。

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南北两山绿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和个人,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或者承担绿化任务,并负责经营建设和管护。

第四条 南北两山绿化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分步推进、建管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 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南北两山绿化工作,履行南北两山绿化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作指导、执法检查和考核检查等职责。

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南北两山绿化工作,具体负责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安排的本行政区域内的南北两山绿化的项目实施、工作落实、执法检查和对承包单位的检查指导等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南北两山绿化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南北两山绿化是社会公益事业,南北两山绿化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筹措为辅。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南北两山绿化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应当随着绿化成本和绿化标准的提高逐年增加。绿化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南北两山绿化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一)国家、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

(二)市、县(区)人民政府拨付的专项资金;(三)社会投资、捐赠款;(四)其他资金。

第七条 凡在兰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南北两山绿化义务。

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南北两山绿化的宣传推广工作。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承包荒山、认养林(树)、纪念林(树)等各种形式参与南北两山绿化。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投诉和举报损害南北两山绿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八条 对南北两山绿化建设和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或者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绿化建设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南北两山绿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并协调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十条 南北两山绿化应当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正确选择绿化树种,大力推广使用优良树种,宜林则林、宜草则草。要结合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编制造林作业设计,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施工。

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树种、草种的选择进行监管。

第十一条 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内国有宜林荒山荒地,由县(区)人民政府作为绿化用地,承包给单位和个人进行绿化。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与承包南北两山绿化的单位和个人签订绿化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报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投资建设的绿化林地,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时,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林地林木、基础设施等资产进行评估,并将其评估报告作为林地流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内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造林绿化,也可以承包给单位和个人造林绿化。

第十三条 承包绿化区域内的插花耕地,经国土主管部门批准,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另行调剂置换,用作绿化。对其中投入较大的水地、新砂地、果园等,由置换双方协商、发包方审核,采取租赁、入股或者其他补偿方式处理。

第十四条 国有林地在未承包期间,由市、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设立专业场站负责绿化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南北两山绿化水利主体工程、防火主干道路等基础设施,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绿化承包者共同筹资,按总体规划建设和维护。

市、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和绿化承包者,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承包合同约定,建立责任管理制度,落实管护措施,负责有关配套建设。

第三章 权益保障

第十六条 南北两山承包林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承包合同连续两年完成绿化任务的,可以申请办理林权证。

林权证由所在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县(区)人民政府核发证书,林权期限为70年。

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林业主管部门通报林权证发放情况。

第十七条 南北两山绿化谁投资、谁受益。绿化承包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在承包范围兴办林场和养林企业的经营权、财产所有权等受法律保护。

共同投资形成的林地林木、设施等权益应当分清资产所占比例和收益所占比例。

第十八条 绿化承包者造林绿化面积达到总承包面积70%,经所在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在未超过30%的承包面积中,兴办种植、养殖、加工、文化、休闲、服务等养林企业和教学、科研试验示范基地。

养林企业的认定,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养林企业证书。

养林企业应依法纳税,市、县(区)财政应当将养林企业所交税金中纳入本级收入的部分,在十年内按年度列支给养林企业,用于南北两山绿化。

第十九条 绿化承包者修建直接为南北两山绿化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 绿化承包者用于南北两山绿化的苗木,由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荒山造林的相关政策予以支持。

第二十一条 南北两山绿化供水系统的用电按农业高扬程灌溉优惠电价收取。取自农业灌溉工程的用水,其水价按农灌标准收取。使用城市供水系统和通过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供水的,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二十二条 外地来本市承包南北两山绿化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或者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协调办理承包手续,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其档案管理、关系接转和***社会保险金的缴纳手续。

外地来本市承包南北两山绿化面积超过五十亩并按承包合同完成绿化任务,要求在本市落户的,经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机关批准,可以办理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兰州市居民户口。

第二十三条 经承包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经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可依法继承、抵押、入股。

继承、抵押、入股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包括国家投资建设的水利配套等基础设施。

第二十四条 承包者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经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依法流转,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流转过程中不得乱砍滥伐、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公益林性质,不得造成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

第四章 保护管理

第二十五条 绿化承包者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南北两山绿化规划的要求进行立项和设计,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查,按职责分工报请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重大绿化开发工程的设计方案审定和竣工验收,应当有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参加。

绿化开发建设工程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同时编报地质灾害预防和水土保持方案,并在主体项目的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同步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勘测设计和治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非承包者占用两山林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严格按照本条例规定,经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规划、国土、林业、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十七条 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第二十八条 市、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

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南北两山林地、林木有害生物疫情监测预报网络,编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林地、林木有害生物预警预防控制体系。

绿化承包者应当做好林地、林木有害生物疫情上报和防治工作。

第二十九条 市、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和水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林木生长需求统筹安排用水计划,定期适量灌水,推广节水灌溉技术。

第三十条 市森林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南北两山绿化规划范围的林地、林木、设施保护和林区社会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盗伐林木和破坏水利配套设施等犯罪活动。

市、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和绿化承包者应当配合森林公安机关做好有关工作。

第三十一条 绿化承包者应当做好承包区域内防火、防盗、防汛及抗旱工作,积极预防地质灾害,加强安全生产,保障林地林木资源和人民生产生活安全。

在南北两山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域内进行绿化建设,应当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绿化灌溉作业应当采取预防地质灾害的技术和工程措施。

第三十二条 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按照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考核内容和指标,与绿化承包者签定年度目标责任书,组织年度检查和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向承包者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承包者整改,巩固绿化成果。

第三十三条 在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内批准建设的建(构)筑物,应当符合南北两山绿化规划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 禁止在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内进行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二)毁林开垦的;

(三)擅自挖沙、采石、取土的;(四)盗伐、滥伐树木的;

(五)放牧、猎捕野生动物的;

(六)倾倒、堆放垃圾和废渣,超标排放污水,毁坏林木植被或者对林木植被构成威胁的;

(七)擅自修建建(构)筑物的;(八)毁坏林业基础设施的;

(九)其他损毁林地及林木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内应当严格控制火源;严禁野外用火、燃放烟花爆竹、擅自贮存易燃易爆物等不符合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

市、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建护林防火队伍,落实护林防火措施和责任。绿化承包者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工作,在承包区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配备防火器材,并保持性能完好。

第三十六条 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内的公墓区,应当在批准的范围内建设,不得任意扩大。

经营公墓区的单位必须履行绿化、防火责任。在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内的公墓区,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会同民政、公安部门划定专门的用火场地,设立专门的用火设施,禁止在规定场地和设施外用火。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根据承包合同和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对未完成当年绿化或者管护任务的绿化承包者,予以警告,责令其限期完成;逾期仍未完成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连续两年均未完成绿化或者管护任务又不采取措施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坏上水工程、道路等林业基础设施的,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水资源浪费,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赔偿损失,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坏林木植被的,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赔偿损失,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树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倾倒、堆放垃圾和废渣以及超标排放污水毁坏林木植被或者对林木植被可能造成损害的,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代为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损害林木植被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的非公墓区设置坟地、坟墓的,由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限期搬迁,逾期不搬的按无主坟处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存在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行为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恶意侵害南北两山林木、林地和防火、道路、水利工程等设施设备以及扰乱林区社会治安的,由市森林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市、县(区)南北两山绿化部门和其他相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南北两山绿化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相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直接为南北两山绿化服务的工程设施是指:

(一)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设施;

(二)培育、生产、贮存种子、苗木的设施;(三)林业科研、试验、示范设施;(四)管护及办公设施;

(五)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

(六)环境整治、地质灾害隐患消除设施。

相关问答拓展:

公益林和经济林的区别是什么?

公益林和经济林的区别是:

公益林是供爬山,放松,经济林应该属于是植种可以产生经济效益的水果等的林子。

公益林,也称生态公益林,是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森林和灌木林。

其建设、保护和管理由各级人民政府投入为主。

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生态公益林和地方生态公益林(其中包括省级、市级和县级)。

公益林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公益林。

经济林亦称“特用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工业原料和药材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根据其利用部位不同,大致分为 利用种子作为榨油原料的木本油料林,如油茶、油桐、油橄榄、核桃等; 利用树叶的茶树林、桑树林等。

利用树皮的纤维林和木栓林、如枸树、栓皮栎等;利用枝条作编织原料的采条林,如荆条、怪柳等。

利用树液的橡胶林、漆树林等。经济林价值很高,一般实行集约化经营。是综合开发山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重要措施。

营造经济林应选择早熟、丰产、优质的品种和类型。

三北防护林主要种什么树?

三北防护林最初种植的树种主要有:泓森槐、榆树、杨树(胡杨)、樟子松。杨树是三北防护林最初种植的树种之一,而不是唯一的。

三北防护林是用什么树建的?

三北防护林主要有3种树种,分别是:泓森槐、榆树、杨树。

1.泓森槐

泓森槐有一定的抗旱、抗烟尘、耐盐碱作用。适生范围广,可作为行道树、住宅区绿化树种、水土保持树种、荒山造林先锋树种等。它生长迅速、树干通直圆满,冠窄,托叶剌小而软,前2年有剌,3 年以后剌基本脱落,叶色浓绿、花色白色、清香宜人。泓森槐抗性强,防风固沙,适应南北大跨度气自候区域,在我国沈阳以南都能正常生长。

2.榆树

榆树又名春榆、白榆等,为榆科落叶乔木。榆树喜光,耐旱,耐寒,耐瘠薄,不择土壤,适应性很强。根系发达,抗风力、保土力强。生长快,寿命长,具抗污染性,叶面滞尘能力强。在土壤深厚、肥沃、排水良好之冲积土及黄土高原生长良好,可作西北荒漠、华北平原、丘陵及东北荒山、砂地的绿化树种。

3.杨树

杨树是世界上分布最广、适应性最强的森林树种,散生在北半球温带和寒温带,主要分布于华中、华北、西北、东北等广阔地区,一般采用大株行距栽植。杨树可广泛用于生态防护林、三北防护林、农林防护林和工业用材林,作为道路绿化和园林景观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树种,它的特点是高大雄伟、整齐标志、迅速成林,能防风沙,吸收废气。

三北防护林是什么?

三北防护林即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是指在中国三北地区(西北、华北和东北)建设的大型人工林业生态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是为解决落后的林业生产力与社会对林业日益增长的生态、物质、文化等多种需求之间的矛盾而建设的一项生态恢复工程[1]。

  三北工程于1978年11月由国务院正式批准,随之在广袤的三北大地上隆重启动。这项举世无双的生态工程建设范围包括中国西北、华北北部和东北西部地区的13省(市、区)551个县(市、旗),所辖土地面积共4.07×106km2,占国土面积42.4%。同国际上最知名的三大林业生态工程——美国西部大平原各州林业工程(又称罗斯福计划)、前苏联东欧平原防护林建设(斯大林改造自然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北非绿色大坝工程相比,无论从规划范围、造林规模、工程期限还是工程进展的速度、持续的程度上,中国的三北工程都堪称史无前例,举世无双。中国学者在教科书中把三北工程的建设目的解读为:缓解和治理气候干旱、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等环境问题,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使1亿多人民摆脱长期贫困的境地[2]。

三北防护林体系的建设范围[3]

  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是我国林业发展史上的伟大壮举,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宏大、时间跨度最长的一次改造自然的行动。涉及范围广阔,东经73°26'~127°50',北纬33°30'~5O°12',东起黑龙江省的宾县,西至新疆的乌孜别里山口,北抵北部边境,南沿天津、汾河、渭河、洮河下游、布尔汗布达山、喀喇昆仑山,东西长4480 km,南北宽560~1460 km。建设范围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山西、河北、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51个县(市、区、旗),总面积406.9×104km2,占国土面积的42.4%。

三北防护林的主要任务[4]

  当前,三北防护林工程面临的总任务是:巩固成果。提高质量,完善功能,稳步推进。关键是坚持创新,抓落实,见成效。通过精心组织,周密筹划,把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建设方针,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思想、生态经济型的建设模式,体现和落实到工程实践中去。

  1.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亮点

  把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作为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根本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突出防沙治沙的主攻方向

  三北的沙漠不治,北京的风沙不止。三北的生态不改善,全国的生态难改变。三北防护林工程要突出防沙治沙的主攻方向,就必须认真总结和大力宣传三北多年积累的“依法防沙治沙、科学防沙治沙、工程防沙治沙和社会防沙治沙”典型、成功经验、治理模式和技术措施;突出抓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规划和建设,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纳入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总体规划,作为防沙治沙工作新的增长点来对待;制定切实可行的近、远期防沙治沙规划、方案;强化管理,研究制定不同沙区的治理标准、检查验收办法、示范区的建设标准,督导检查工程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不仅要出建设成果,还要出防沙治沙的理论成果、管理制度成果。

  3.统筹治理水土流失

  把治理水土流失同国土整治、综合开发和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治理方针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先易后难”的治理原则。三北防护林工程把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治理作为重点,世世代代坚持不懈地治理。与此同时,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先易后难”的原则,抓好相对比较容易治理的东北、华北地区的水土流失。

  4.建设高标准的农田防护林体系

  把建设“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健全、效益最佳”的农田防护林体系。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现存的年龄老化、林龄结构不合理、林组分布不均匀、病虫害严重的残次林带、低质低效林带和病腐林带以及过熟林木进行科学的更新改造,在培育中利用,在采伐更新中完善,确保“体系常在。永续利用,功能强化,效益递增”,将建设高标准的农田林网与农民收入密切结合起来,把科学、规范、及时更新农田防护林,作为当前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平台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来对待,体现林业的三大效益。

三北防护林的建设成就[5]

  1978年11月25日,国务院批准在三北地区建设大型防护林工程,30余年来累计完成造林保存面积2446.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工程建设前的5.05%提高到10.51%,工程区生态状况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工程建设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是构建了防护林体系,改善了生存发展条件。重点治理地区的风沙侵害得到有效遏制,沙化土地和沙化程度呈“双降”趋势;局部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呈“双减”趋势;平原农区基本建成了防护林体系,粮食产量和农田面积呈“双增”趋势。据第三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表明,从1999年到2023年的5年间,陕、甘、宁、内蒙古、晋、冀等6省(区)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由“沙逼人退”向“人逼沙退”的历史性转变,与1999年相比,沙化土地净减少7921平方公里。重点治理的毛乌素、科尔沁两大沙地实现了根本性转变,已进入了改造利用沙漠的新阶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中,完成造林274万公顷,在巩固绿洲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发展空间,绿洲面积由工程建设前的4万多平方公里扩大到7万多平方公里,扩大了四分之三,一个以农田防护林、大型防风固沙基干林带和天然荒漠林为主体,多林种、多带式、乔灌草、网片带相结合的绿洲综合防护林体系已初步形成。

  另外,三北防护林体系的建设改善了生存条件。空气质量明显提高、小气候发生了明显变化、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人居环境明显好转。通过防沙治沙,治理水土流失,区域内小气候明显好转,有效抵御了各类自然灾害对人们生产和生活的侵害,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三北工程区森林面积由工程建设前1985万公顷增加到现在的4283万公顷, 蓄积由7.2亿立方米增加到13.9亿立方米。新增蓄积6.7亿立方米,可以固化二氧化碳12.26亿吨,释放氧气10.87亿吨。森林面积的增加也净化了空气,减少了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含量,提高了空气质量。据测算,三北工程新增造林面积每年可吸收二氧化氮734.1亿吨,二氧化硫183亿吨,一氧化氮929.8万吨,一氧化碳5383.2万吨。

三北防护林是谁牵头的?

由北京林业大学牵头,联合兰州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生态保护与修复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内蒙古农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辽宁省沙地治理与利用研究所、甘肃省治沙研究所等行业内十家优势单位共同执行。预期将重点开展三北地区气候-水资源-植被多时空协同变化机制、典型林种树种衰退驱动机制等机理解析,研发基于水资源植被承载力的防护林体系优化配置、衰退防护林林种、树种近自然修复与重建等技术与模式,并在典型区域开展技术集成与试验示范,支撑我国三北防护林工程六期规划和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