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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猪舍审批流程

2024-03-18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342 次
农村建猪舍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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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者制定养猪场建设计划和土地使用相关村支部协商土地使用寿命、使用、退货、违约等事项,然后签订土地使用协议,经营者将土地使用协议和建设计划提交乡镇**,乡镇**审查申请人的材料,复合条件,提交县**审查,县**审查土地合理性、合规性和土地使用协议。


好文探索: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现就规范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事关亿万农民居住权益,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

  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按照部门职能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通报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做好信息共享互通,推进管理重心下沉,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工作。

  二、依法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

  市、县人民**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的指导,乡镇**要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方便农民群众办事。公布办理流程和要件,明确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在材料审核、现场勘查等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办理期限。

  审批工作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按照本省(区、市)有关规定办理规划许可。

  涉及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要及时征求意见。

  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鼓励地方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乡镇一并发放,并以适当方式公开。

  乡镇要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有关资料归档留存,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

  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乡镇**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

  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通过验收的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各地要依法组织开展农村用地建房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使用和建房规划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指导村级组织完善宅基地**管理程序,探索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

  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和县乡**要切实履职尽责,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农民住宅建设用地供应、宅基地分配、农民建房规划管理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按照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

  省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要主动入位,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指导和督促基层开展工作。市县**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乡镇**、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

  乡镇**要充实力量,健全机构,切实承担起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村级组织要健全宅基地申请审核有关制度,确保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

  各地要对现行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等进行梳理,参照附件表单(附件1-6),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申报材料,抓紧细化优化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要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宅基地用地和建房规划许可数字化管理。

  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防止出现工作“断层”“断档”。对工作不力、**、**、**的,要依法严肃追责。

  附件:1、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精选问答:


  1、2023农村新建猪圈要办什么证?

  向村委申清,交国土所审核批准再建修。

  2、国家对农村猪舍有什么规定?

  一、关于生猪养殖场建设的最新通知

   ? 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介绍,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说明可以在基本农田上建设生猪养殖场的,基本农田不是永久性基本农田。

   ? 二、农村建养猪场的要求

   ? 1、建设养殖场的基本条件

   ? 在建设养殖场的计划中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土地的问题,在没有最新生猪养殖场土地通知以前,相应要建设养殖场都是进行土地的审批的,现在依然还是有一定的要求,只是对土地的要求放宽送了,不是永久性基本农田的都可以建设养猪场。

   ? 2、养殖场内的环保设施要达标

   ? 养殖污染大家基本都知道的,尤其是养殖粪便、气味、污水等是养殖业最大的解决难题,也是污染最大啊,人们感受最深的就是气味。之前在我们小区附近有一个养猪场,每到夏天有刮风的时候,基本都是不能开窗户的,猪场的气味太浓了。后来在环保部门的严格查询中环保不达标,距离人口生活集聚区比较,责令养殖场搬离的了。

   ? 3、养殖场建设必须遵守禁养区

   ? 养殖场建设必须遵守禁养区,在养殖场的建设必须要远离村庄500米外地方,这个是最基本的一个条件。也是保护在禁养区的条件中的,禁养区相关部分大概分为5个部分,人口生活集聚区域、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旅游区、重点文物保护区、居民水源保护区和相关部门规定以外的禁养区等,在这些禁养区内是绝对不能进行养殖场的建设的。